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405070357.aspx
為防止私法人假借員工宿舍名義購置豪宅,內政部預告修正「私法人買受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明定宿舍用途的許可要件,以成屋為原則,禁止取得高價住宅,公司員工人數至少5人以上。
內政部去年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新增私法人購屋許可制。但台灣民眾黨立委黃國昌4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有公司以員工宿舍為名義,買賣豪宅;內政部長林右昌當時說,「這是不容許的,是在鑽漏洞」。
回應:
平均地權條例上路之後,許多炒房行為被禁止,但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要持續跟上非法樣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