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7日,以色列沉浸在律法節歡愉之際,巴勒斯坦哈瑪斯發動襲擊,逾200名平民被「挷架為人質」,且至少1200平民「遭到屠殺」。而以色列隨後大規模軍事報復「也」是軍民不分,甚至醫院和人道組織都遭無情攻擊。
巴以戰火國際束手
截至今日,巴勒斯坦已超過3萬人喪生。半年來,巴以雙方在加薩走廊衝突延燒,加薩居民陷入人道危機,平民流離失所,亟需國際社會伸出援手。
身為國際法主體,巴勒斯坦與以色列都肩負遵守國際人道法的義務。但哈瑪斯攻擊無辜平民,劫持平民及婦孺;以色列軍事報復也造成大量平民傷亡,違反戰爭法程度較10月7日哈瑪斯大屠殺有過之無不及。
聯合國憲章僅允許在自衛或安理會授權下使用武力。然以色列在哈瑪斯突襲隔日持續發動攻擊,顯不符合自衛須具備的「現在性」要件。面對如此慘景,國際社會未能有效制止,令人擔憂聯合國組織遏止武裝衝突之決心及能力。
止戰維和的舉步維艱
筆者曾於《面對以哈血腥衝突 聯合國安在?》一文提及,聯合國秘書長呼籲「以色列」必須區分哈瑪斯武裝份子與無辜平民,重申保護平民的必要性。然而安理會受制於常任理事國意見分歧及否決權行使,僅於3月26日通過具宣示意義的停火決議,缺乏實質作為,未能履行維和職責。
隨著衝突「繼續惡化」,南非、尼加拉瓜、愛爾蘭向國際法院(ICJ)控訴以色列犯下種族滅絕罪。ICJ雖裁定對此案有管轄權,要求以方防止種族滅絕並提供人道援助,卻未發布停火命令,令人持續感到「聯合國安在?」。
筆者認為,ICJ應打破「法官不語」慣例,適時更新緊急措施,並向外界說明審理進度及法官心證,彰顯捍衛人權的決心。且國際刑事法院(ICC)應立刻啟動調查,針對在衝突中犯下的戰爭罪、危害人類罪全面偵查,不因身分地位有所差別,同時ICC應向「安理會」報告進度,必要時依《羅馬規約》要求相關國家合作,彰顯制裁犯罪的決心。
安理會受制於常任理事國意見分歧及否決權行使,僅通過具宣示意義的停火決議,未能履行維和職責。(網路截圖)
安理會處境尷尬
此次衝突也是暴露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尷尬處境。以色列盟友美國連續三次否決停火決議,直至近日才在安理會停火決議投下象徵性棄權票。英國身為巴勒斯坦地區的前託管國,在20世紀中未能盡到協助巴勒斯坦獨立建國的職責,是當前衝突禍根,也未擔當積極協調者。
我國蔡英文總統至今除對以色列發表慰問聲明,並無任何實質(包括口頭)行動,顯得消極。相較之下習近平主席呼籲停火止戰,勸和促談,大陸外交部更穿梭於埃及、巴勒斯坦與以色列,積極斡旋、呼籲全面停火並保障人道援助。
盼以和平化解爭端
巴以衝突(與烏俄戰事)警醒世人訴諸武力之殘忍。反觀兩岸關係,雖因政治分歧而陷入僵局,但與巴以(或俄烏)衝突有本質上的不同。巴以在宗教、族群認同存在(歷史上的)鴻溝;兩岸則同根同源,「中華民族」文化與語言一脈相承。儘管兩岸「實力」懸殊,但馬英九執政時期兩岸人民及政府交流互動融洽,因此兩岸要避免兵戎相向尚非難事。
4月8日馬英九在北京「馬習會」上引魯迅名言:「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呼籲兩岸「以智慧和平化解爭端,避免兵戎相向」,值得新任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借鏡。
台海應以此為鑑
至今已有138個國家承認巴勒斯坦國,而愛爾蘭、澳洲及西班牙等國近日也考慮承認巴勒斯坦。同樣的,筆者認為中華民國應跟進承認巴勒斯坦,支持以巴「兩國方案」,不僅有助於緩和巴以衝突,為解決紛爭創造有利條件,也能提升我國的能見度,彰顯堅持和平的決心。
其實,兩岸關係自始建立在各自憲法「一個中國」基礎上,雙方應該持續求同存異,擴大交流,成就國泰民安,良制一國的實現,為世界和平繁榮貢獻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