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3200282.aspx
學者建議,未來碳費收入應至少30%協助地方減碳。環境部氣候署表示,氣候法中有相關規範,未來會有基金收支保管應用辦法,明訂碳費應用方式;能否支應地方30%,仍須視整體規模而定。
環境部20日舉辦「氣候法制-中央地方齊力邁向淨零」淨零轉型論壇。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會中建議,碳費收入至少30%補助地方政府,鼓勵金融業引導資金至綠色及永續發展領域。
回應:
除了電價調漲之外,碳費制度成為許多業界擔憂的問題,尤其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體,但大多數對減碳知識不夠,協助地方減碳應該是正確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