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蟬聯死因榜首 新冠死亡飆為第三名

簡嘉佑 2023/06/12 12:47 點閱 8035 次
新冠肺炎死亡飆升為10大死因的第三位。(中央社)
新冠肺炎死亡飆升為10大死因的第三位。(中央社)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北報導】新冠肺炎為110年死因第19名,但111年卻飆升成為國民第3大死因!衛福部統計處公布111年十大死因,癌症蟬聯榜首41年,其次為心臟疾病與新冠肺炎,其中111年因為新冠肺炎逝世的人數有14667人。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預計今年新冠肺炎仍會列入10大死因,但名次會降低。

新冠飆死因第三

根據衛福部資料,111年死亡人數計208438人,較110年增加24266人,主要受新冠疫情及人口老化影響,死亡率為為每十萬人口893.8人,增加13.9%。

依死亡率排序,111年十大死因依序為:惡性腫瘤(癌症)、心臟疾病、新冠肺炎、肺炎、腦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壓疾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與110年相較,癌症及心臟疾病續居前2名;新冠肺炎由110年第19名升至第3名,餘均下降1名。

羅一鈞表示,新冠死亡者當中65歲以上佔86.3%,如果要進一步細分,超高齡者佔41.3%,75歲到84歲佔27.8%,可得知新冠疫情在感染期間對高齡者衝擊最大,特別是沒有完整接種滿三劑的個案是最主要的來源。

成超額死亡主因

「超額死亡」,意指疫情期間的死亡數減去非疫情間的死亡數,數字大即能得知台灣受疫情影響程度有多大。衛福部統計111年較110年的超額死亡將近2萬4266人,增加了13.2%。羅一鈞表示,今年超額死亡約有6成4,與直接與新冠肺炎相關,另有三成的超額死亡,推測也與新冠肺炎間接或其他因素導致的死亡。他預估,到今年底新冠仍在10大死因之列,但名次會降到第6或7。

衛福部指出,若就年齡別觀察,1到24歲的死亡人口以事故傷害居死因首位;25到44歲以癌症與自殺居前2名;45歲以上則以癌症與心臟疾病居死因前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