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因為校園霸凌導致學生因此而自傷、報復、拒學…的案例層出不窮,「友善校園」在學校被列為重中之重的議題,透過每年四月的「記名」以及每年十月的「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學生是否在學校遭受到歧視、霸凌或者是不公平的對待。
眼神不友善
問卷內容除了生對生之外,也包含了師對生的霸凌,學校端十分注重這份問卷的結果,只要有學生在問卷反應被霸凌,導師跟學務處便會針對指控介入調查,但這些年下來,筆者發現部分學生,似乎把自己人際關係經營不善的結果,合理化成是同儕的霸凌。
舉例來說,某生在問卷寫下:「發現班上同學的眼神對自己不友善,感覺自己被霸凌。」眼神不友善算是一種霸凌嗎?根據教育部對霸凌的定義,基本上可分為六大類,分別是肢體霸凌、言語霸凌、反擊霸凌、關係霸凌、性霸凌以及關係霸凌。
疏遠、霸凌難定義
其中最具模糊空間的就屬關係霸凌,關係的霸凌指的是人際關係受到侵害,拒絕讓指定同學加入群組,操弄人際關係,破壞被霸凌者的人際關係,而不是可以無限上綱成只要同學疏遠自己,就是被霸凌。
人際關係這一塊要靠自己經營,強摘的果實不甜,我看到的是學生平時不好好經營自己的人際關係,到了緊要關頭(畢旅、露營分組),自己成了被淘汰的一員,只好與其他各班不被選擇的散戶組成淘汰者聯盟,我知道這很不好受,但老師介入分組,何嘗不是一種霸凌?
試問,誰會想和一個每次分組報告都擺爛的人一組?誰又會想和一個三天才洗一次澡的人同睡一頂帳篷?
不願到校
班上一位學生,每天關在房間玩手機到凌晨,開始有拒學的情況,家長非但不配合學校,還幫孩子說謊請假,希望導師不要找自己孩子麻煩,說自己的小孩是因為到學校,發現老師跟同學看她的眼神怪怪的,覺得不舒服,所以不想到校上課。
這是標準的倒果為因,小孩三天兩頭不到校,原本該生負責的工作需要其他同學去分擔,還要大家用友善的眼神迎接你的小孩進教室,這樣的家長在發給我的簡訊裡,留下了充滿人身攻擊的謾罵字眼,結果作賊喊抓賊,殺人的喊救命。
這位家長私下跟學校主管投訴我霸凌學生,一切依法處理的我並沒有因此而道歉或受到懲處,但家長輕描淡寫幾句話的投訴,還是成功的讓我對於教育的熱情減損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