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王慶宇綜合報導】美國最高法院21日同意暫緩下級法院的墮胎藥RU-486限制令,但法律戰仍尚未結束。一群反墮胎團體去年狀告美國FDA,要求法官撤回FDA對墮胎藥物RU-486的藥證。經過審理後,第五巡迴法院對墮胎藥下達限制令,讓拜登政府緊急向最高法院抗告,要求法院在終審裁判前,不得對墮胎藥物祭出限制令或禁令。而最高法院也釋出善意,暫時不對墮胎藥物進行限制。
暫緩墮胎藥限制令
根據《路透社》報導,在最高法院於去年推翻用憲法保障婦女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後,全美許多由共和黨主政的州頒布了無數對墮胎的限制或嚴格禁令。而此次訴訟由反對墮胎的希波克拉底藥物聯盟與四名醫生聯合對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提起,認為FDA不應讓墮胎藥物RU-486核准上市,並要求法院撤回該藥的藥證。
在經過德州地方法院一審與第五巡迴法院的初步收件後,第五巡迴法院於12日裁定對RU-486下達將於22日生效的暫時限制令,限縮RU-486的流通與取得性,並預計在5月17日開庭審理。決心捍衛FDA藥物審查專業與墮胎權利的拜登政府則在暫時限制令一出,就立刻向最高法院遞交緊急申請,請求最高法院撤銷該限制令。
最高法院踩煞車
美國《CNN》指出,去年撤回憲法對墮胎權保障的最高法院,似乎是釋出願意退一步的善意,於21日用行動暫時保障了現行婦女獲得藥物墮胎的權利。專家認為,這起訴訟除了在檢視美國FDA藥物審查的專業性外,也在逼迫最高法院定義去年的判決結果。最高法院去年裁定,墮胎權並非憲法保障權利,墮胎合法與否應由各州決定。
支持去年判決的美國大法官在判決意見書中強調,墮胎權應該讓人民代表自行定義,最高法院不宜介入定義這個「困難的道德與政策問題」。但他們也強調,最高法院的判決旨意並非要完全禁止墮胎,而是要讓各州自行決定。但由於RU-486是聯邦管轄下的合法藥物,也是藥物墮胎最廣泛流通的藥物。若法院最終裁定RU-486應該被下架,全美各地婦女的藥物墮胎權利將被嚴重剝奪。
專家則指出,儘管德州地方法院判決認為RU-486應被下架,最高法院21日的命令應會影響到第五巡迴法院對於司法應多大程度介入墮胎權之爭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