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是勞工! 學者:應訂定最低薪資

簡嘉佑 2023/04/14 17:22 點閱 7878 次
陽交大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14日於公聽會說,台灣的外送員就是勞工,立法就是為了要解決的這個爭議。(網路截圖)
陽交大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14日於公聽會說,台灣的外送員就是勞工,立法就是為了要解決的這個爭議。(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外送員就是勞工!」陽交大教授邱羽凡14日於公聽會說,專法應釐清外送員的身分認定,並訂定最低薪資。海洋大學學者江雅綺也認同「政府應訂定專法」,但不要拘泥於「僱傭」、「承攬」的外送員身分。但業者與外送員認為外送工作具有高度彈性,不希望將外送員定義為「僱傭」。

外送人員是勞工

「台灣的外送員就是勞工,立法就是為了要解決的這個爭議,」陽交大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說,在法令不明的狀況下,外送員卻被視為「承攬」,導致權益受損,訂專法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如西班牙法律規定,只要有勞務報酬關係,就「推定」雙方間存在僱傭關係。

她表示,面對外送產業,雖然多個地方政府都有祭出地方自治條例,但談到「訂定最低薪資」時,地方政府紛紛表示「這屬於中央的職權」,顯見中央立專法可以提供全國參照的標準,另如美國西雅圖、加拿大安大略都有保障平台外送員最低薪資的法律。

從社會責任來立法

海洋大學法律與政策學院副教授江雅綺指出,數位平台不同於傳統公司中勞工與雇主的關係,外送平台更透過科技或演算法,更有效媒合商家與消費者。她指出,國際就有案例是政府訂定外送員的專法後,平台也祭出對策,試圖迴避法令的規定,一來一回也沒有成效。

她認為,從企業社會責任或對勞動者的社會保護責任等面向來討論專法訂定,不一定要強制規定外送員是「承攬」還是「僱傭」,可以提供法律訂定更多的彈性空間,也能夠延伸討論最低工資、最低保障的議題。

此外,陽交大管理科學系助理教授李柏毅說,外送平台與外送員之間,常存在權利不對等的問題,更聽到平台說「你不爽不要做」。他舉例說,研究指出,用戶常因為性別或種族就給外送員低分,平台業者則多參考此數據來給予外送員獎懲,這也是專法值得考量的面向。

外送員不願成雇傭

UberEats公共政策暨政府事務總監馬培治表示,外送平台是多角關係,店家想要更少的抽成、外送員想要更好的待遇、消費者想要更便宜的服務,平台業者夾在其中。

他指出,地方政府雖然地方條例,但鄰近的台北與新北卻有兩套法律,讓業者無所適從,所以業者也支持中央有統一的法規。

一位不具名的外送員表示,兩大外送平台(UberEats跟FoodPanda)能吸引這麼多人來參與,就因為是「承攬」性質,如果改成僱傭制的話,外送員得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來工作,想休息還得跟公司請假,且不能拒單,否則就等著解雇或者扣薪水,要這樣「那跑平台的外送,還不如去應徵麥當勞歡樂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