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居海外的孩子們每年都是儘量利用聖誕長假期回來看父母。
孩子們攜家帶眷回來,對我們來說,就是孩子們「回家」了。對孩子來說,那叫「家庭團聚」(family gathering)。他們若稱為「回家」,也是理所當然,聽在父母耳中,是很溫馨的。
二兒子回台灣
今年情況有點特殊,我的大兒子結束了四年的外商駐台工作,二十多天前舉家遷到多倫多開展新的事業與人生。
二兒子六天前回來,今天中午他請我們吃西餐。春節過後,他就要回到洛杉磯的家,繼續打造他的藝術人生。
二月初小兒子將接二哥的班,他要到香港開會,然後回來陪伴我們一段時間,再回多倫多自己溫暖的家。
我們的家在台灣
雖然在孩子那邊我們一樣可頤養天年、蒔花養寵物,但我心裡很清楚,我們不會去長住,因為不想打擾他們的人生,我們去他們那裡,也只是「家庭團聚」。我的家在台灣,也將終老於此。
孩子們都太年輕,還不能深切體會可以常與老友相聚、鬥嘴、搞小樂團、唱歌、品酒、打桌球、參加熱鬧的扶輪社活動,住房四周熟悉的環境,以及羊腸蜿蜒回家的山路對我們的意義。
爸媽的故鄉
由於各自有房、有家、有事業,除住在台灣的女兒外,過去三個兒子的故鄉概念是很模糊的,因為他們在海外生活的時間都遠遠超過在台灣的童年時光,而童年玩伴早就生疏了。
現在他們當然知道,爸爸媽媽長住不離的地方,叫做故鄉,那裡有一個他們必然思念、應該要回的「家」,無論多久回一次。將來他們自己的孩子也會有他們各自的故鄉和那樣的一個「家」。
如果要我許個願,我願我的孩子們的這個故鄉永遠平安,永無戰爭,讓他們常常可以有「回家」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