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元文宣品 已經不合時宜

蔡孟峰 2022/10/20 16:15 點閱 2141 次

負責督導查察賄選的最高檢察署,今年九合一選舉登記時,要求每位候選人簽署反賄選公約,最近各縣市地檢署也相繼舉辦反賄選座談會,「文宣附著於價值新台幣30元以下之單一宣傳品」是否涉及觸犯賄選,普遍被提出討論,在物價年年飆漲的今時今日,30元早已不合時宜。

30元成為賄選的認定標準,源起2000年前法務部長陳定南,訂出這項號稱台灣選舉史上最嚴厲的門檻,當時的年代,黑金政治普遍存在、賄選歪風盛行,陳定南施以鐵腕大力推動民主法治教育,法務部每次選舉都要斥資用拍片、海報各種宣導方式,讓反賄選深植人心,迄今22年,仍然沒人敢變更30元這個標準。

22年來,30元的規定讓社會大眾具有法治觀念,也乾淨選風,但是物價年年飆漲,每到選舉,候選人製作的文宣品選舉小物也愈來愈有創意,最普遍的面紙包、原子筆、合成紙扇,到今年因應疫情的各式口罩、酒精、環保袋,都必須在30元的標準以下。

30元以下之單一宣傳品的時空背景,其實是為了因應當時黑金政治政治的過渡方式,每次選舉,候選人即使再撙節開支,都深怕宣傳品單價超過30元,但偏偏依靠選舉的產業,在材料成本逐年提高的影響之下,無法自行吸收就必須調漲,這些產業賺不了選舉財,反而也形成一種負擔。

檢察機關宣示查察賄選的決心絕對受到肯定,但是為求因應時宜,應該重新檢討賄選的認定標準,以實際案例的「Q&A」或「懶人包」對社會大眾說明,不要再墨守成規,讓大家只記得限於30元的標準,才是深入人心、端正社會風氣的具體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