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金視窗〉住宅政策敗筆 再添一章

黃耀輝 2022/10/12 13:52 點閱 2816 次

最近,立法院針對明年度總預算案及特別預算案提出質詢,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指出,所得稅法第125條之2明定,房地合一稅收要用在長照服務及住宅政策,但今年預估房地合一稅有357億稅收,但在明年的預算書只有編列長照基金,卻沒有住宅政策項目,顯示政府根本是違法,而且「沒有落實居住正義」。

房地合一稅沒有落實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回應表示,並沒有違法,理由是因房地合一稅法的授權辦法目前只授權給長照。但是,詳查所得稅法,房地合一稅扣除由中央統籌分配予地方之餘額,循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亦即房地合一稅是一種「指定用途稅」,一定要支用於住宅「及」長照兩者的用途上,而不是「或」,也就是不能只選擇其中一種用途而已。

難怪林奕華立即反駁指出,如果阮次長講的是事實,那就是分配辦法(操作為「或」)抵觸法律,也就是財政部違法,讓阮次長一度語塞。而且阮次長好像是不太熟悉由自己部會同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所定之「分配及運用辦法」。

財政部早就違法

分配辦法頂多說「由行政院視各該用途業務需求及財務狀況統籌調配」,財政部不能越位替行政院解讀或判定,說行政院是經過考量業務需求及財務狀況,也不能決定房地合一稅稅收只能用於長照而已?

再查證今年4月,林委員問過財政部長蘇建榮有關房地合一稅用途時,蘇部長當時就說房地合一稅稅收,90%用於社福長照使用、10%用作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顯然在蘇部長任內,房地合一稅稅收根本就沒用在住宅政策,財政部早就違法了。

實際編列的預算是0

分配辦法明訂,住宅政策及長照支出之「受配機關,分別為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但令人納悶的是,內政部長徐國勇對於房地合一稅的稅收沒用在住宅政策上,不但沒有代表內政部依法規賦予的「受配權」據理力爭,還幫行政院長蘇貞昌救火,表示政府也有推行租金補貼,根本就是牛頭不對馬嘴。

法規都明確地將房地合一稅的稅收,「指定用途」於長照和居住正義兩項政策上,但實際預算的編列及執行上,住宅政策用途為0。行政院應該回答的是,既然由行政院視各該用途業務需求及財務狀況統籌調配,為何全部都用於長照?是行政院長認為住宅政策不重要嗎?還是認為住宅政策都很成功,不需再挹注資源?

住宅基金已經岌岌可危

真相是,住宅基金早已虧損多年,長期須以公務預算撥補,現金餘額僅剩26億元,立法院預算中心也示警,若後年至2026年未加計國庫撥補,住宅基金將出現323億元至1059億元龐大資金缺口。

社宅興建計畫補助金額估計至2048年達到1483餘億元,住都中心還要負擔社宅興建成本3166餘億元,財政負擔沉重,內政部明知住宅基金已經岌岌可危,等反對黨立委提醒了,還不知道為住宅基金據理力爭,蔡政府的居住正義被青年族群「死當」,也實在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