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膏正名燃料膏 近5成標示違規

杜聿鎧 2022/07/20 12:54 點閱 3289 次
燃料膏應一次性使用或更換器皿再添加使用,消費者可以提醒商家,以避免導致危險。(網路截圖)
燃料膏應一次性使用或更換器皿再添加使用,消費者可以提醒商家,以避免導致危險。(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杜聿鎧台北報導】小火鍋店、台菜餐廳的加熱台都會使用的燃料膏,有近半標示錯誤,10件送驗竟有4件違規!消費者文教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共同檢測市面上的燃料膏,檢測項目包括主要成分與中文標示,同時召開記者會,提醒消費者使用安全的注意事項。

產品標示、內容不符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謝孟傑組長20日指出,此次送驗以甲醇檢驗法檢驗市售燃料膏主要成分,確認標示是否與內容一致,並依商品標示法查核標示是否符合規定。檢測結果顯示,送驗的商品10件中有4件並不合格。

他說,因燃料膏點火使用,有一定的危險性,所以經濟部自108年要求市售燃料膏應有警語標示「補充燃料時應更換器皿」,以避免消費者使用危險。4件違規產品中,2件產品標示不符,號稱99.9%的甲醇含量其實只有66%。

燃料膏使用注意火勢

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說,因為燃料膏呈現膏狀,其中必定含有其他添加物,所以甲醇不可能如廠商所標示的高達99.9%,因此要求廠商立即更正。如今燃料膏已從酒精膏更名。他補充到,「使用燃料膏時要通風,否則有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險。」

違規產品中另有2件因將主成分甲醇標示為酒精違法,亦有製造日期與原產地部分缺漏。消基會董事麥富德指出,以酒精(乙醇)標示甲醇並不符規定,甲醇是有毒性的,不應直接以酒精標示。

他補充,更換燃料膏時,因主要成分甲醇火苗色澤較淡,雖是明火卻不易辨識,因此消費者再使用時可能會誤判有無火苗。許多案例中,消費者直接以水熄滅導致暴燃,又或直接添加燃料膏導致火勢隨燃料膏向上引燃,麥教授指出:「應一次性使用或更換器皿,可以提醒商家,以避免導致危險。」

燃料膏儲存時應放置陰涼處,且避免置於強氧化劑周遭,以免引燃火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