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久未謀面的高中同學電話,洽詢親屬間的民、刑事官司。原來,基於上一代兄弟情誼的土地使用,由下一代繼承接手後竟引發官司糾紛!同學在電話那頭訴說著對方親屬的不是,所提到的內容千篇一律,讓我感覺彷彿回到三十多年前開始從事律師工作的時光。
化解親屬紛爭
我建議他將眼光定睛在如何化解親屬紛爭,不要執著於官司裡的是非。
在《訴訟基本觀念十堂課》的音頻課中提到,打官司是一種利益的權衡,也是一種機會成本的理智思考過程,因為打官司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除了需要準備官司資料外,心情起伏更是折磨,而且還須承擔最終的勝負撕裂。
畢竟,紛爭會演變到對簿公堂,通常不是單方的錯誤,尤其官司常存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灰色地帶,而灰色地帶就是紛爭的核心,誰能說服法官,誰就取得官司勝利。
贏了官司,輸了親情
但是,法官也是人,未必了解紛爭真相,將親屬紛爭交由法官決定,是否明智?尤其官司無論由哪一方獲勝,上一代留存的兄弟情誼勢必因官司而破裂,顯然不符合上帝所期望的和睦。
《聖經》馬太福音七章3節提到:「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同學既然是基督徒,我於是以這段經文鼓勵他,嘗試以天父的話來化解這起親屬官司,而不是從法律的規定數落對方的不是。
打官司代價大
尤其,他的下一代有牧師,可以踐行上帝所期盼的和睦,讓親屬間的情誼不致因下一代而失去,藉由基督真理讓子孫破鏡重圓。
這雖不是一條容易的路,但打官司也不是一條康莊大道,與其花時間準備官司戰爭,何不花時間思考和睦的契機?盼望基督信仰的同學能以屬天的智慧來獲取新春大禮,將危機化為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