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輕時,監視器剛萌芽,知識分子普遍有所疑慮。當時還有一本諷刺政治烏托邦的經典小說,書名為《一九八四》,作家喬治.歐威爾控訴政府老大哥監控無處不在,警告社會大眾有老大哥(黨的領導人)的眼線隨時監視著你。
科技執法至上
沒想到,隨著攝影、電腦及網路科技的日新月異,監視器作為大阿哥的眼線已更上層樓。從傳統警報、預防犯罪等用途,滲透到社區角落、城市街區,從維持交通便捷、通暢到監控舉發交通違規。
特別是,各縣市政府紛紛用取締交通違規的罰款,大肆採購路口、路邊、區間等各式先進監視器,24小時緊釘著駕駛人罰款,美其名為「科技執法」,其實是無處不在地侵犯民眾隱私而自以為義。
只有微薄退休金仍被歹徒覬覦的老人家,不免納悶為何不用這些先進科技打擊偷盜、詐騙、毒品販賣等犯罪,抓萬惡不赦的人蛇及詐騙集團。
開車上路條條難
昔日馬路如虎口,今日科技執法,馬路滿布守株待兔的陷阱,駕駛人動輒得咎。駕駛人手握方向盤,要掌控所有機械及物理功能、眼觀八方動態環境,瞬間瀏覽參雜在招牌中的眾多路側(現在又多了地面標線)標示不詳、語意不清的交通標誌,真夠手忙腳亂了。
現在更要遵循一絲不苟的科技、正經八百地照執法標誌操課,容不得出錯,簡直強駕駛人所難。
君不知,配備地圖、路況的谷歌GPS衛星導航都會導錯路;配備有攝影機、超聲波及中短程、毫米波與激光雷達等傳感器科技的自動駕駛車,或輔助駕駛系統也會發生自撞、追撞等車禍,顯示人為科技不是萬靈丹,科技仍有所囿限。
兼顧情理的人性管理
政府大張旗鼓用科技執法來錄影拍照取締交通違規,無非是建立在駕駛人不見棺材不見淚的人性弱點。不過,聖經曉諭:「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以賽亞書11:3),這話提醒科技萬能、滴水不露主義的政府官員:不要以為科技執法判斷最客觀、精準。科技管理並非人性管理,不要把科技權威無限上綱到意識形態,要懂得情理法兼顧,法律不外人情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