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在台悲歌 職災後半數丟失飯碗

簡嘉佑 2022/01/25 13:58 點閱 8177 次
監察院監委王美玉(右)表示,因為外籍移工多為定期契約工人,資方通常在職災移工的聘期到期或者在職災發生後就結束聘用。(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監察院監委王美玉(右)表示,因為外籍移工多為定期契約工人,資方通常在職災移工的聘期到期或者在職災發生後就結束聘用。(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來台灣工作是一場無法忘記的噩夢!」一名在工作中失去左手的移工在影片中說。監委王美玉25日在記者會表示,超過半數的職災造成失能的移工因傷丟了飯碗,且移工十年來未領的津貼金額高達4千萬台幣。監委王幼玲說,台灣已非常缺乏勞動力,但台灣對待移工的環境卻相當不友善,呼籲勞動部審慎正視該狀況。

職災移工丟飯碗

國內外籍移工人數累積超過70萬人,調查報告顯示,職災移工失能率是本國勞工的2倍。進一步調查更發現,105年到109年可領取失能津貼的外籍移工超過1千人,其中有512人卻因職災被終止工作契約,失去工作機會。同時,雇主常違反《勞基法》予以解雇,使許多職災移工未能獲得應有的醫療照護、職業重建。

王幼鈴說,因為外籍移工多為定期契約工人,資方通常在職災移工的聘期到期或者在職災發生後就結束聘用,但這些移工都是支付了高額的仲介費用才抵台工作。而如果職災失能移工想留在台灣轉換新的雇主,通常還需要再次求助於雇主,必須再付一次仲介費用,就是俗稱的「買工費」。

同時,當勞資雙方發生冗長的法律訴訟時,沒有工作收入的勞工經常陷入孤立無援境地。加上勞動部長期忽略移工處境,其中,近十年來,移工應領而未領津貼的金額,高達4千萬台幣。

王美玉指出,目前移工與雇主之間訴訟只能打到一審,沒有適當的上訴制度,曾出現移工在官司中,好不容易打贏公司,獲判170萬的補償,但無良雇主卻以脫產的方式來逃避賠償責任,然後換個地點再開工廠,照常營業,勝訴勞工一毛未得。

殺手級的工作環境

王幼玲強調,移工抵台多從事傳統產業的基層工作,但機器老舊、缺乏安全裝置的狀況頻傳,導致職災事故反覆發生。然而,移工一旦出現「一死三傷一住院」的狀況,雇主就會依法被扣除聘僱許可名額,所以出現雇主因為不想支付津貼或者不想被扣除許可額,而不願將移工送醫通報。

王美玉更沉痛表示,移工跟本國勞工「一樣是做工的人,但命運大不相同」,台灣雇主甚至「把機器看的比人重」。她痛批,雇主抱持著移工來台出現職災,「只要解除聘約,再換一批人來就好」的態度。甚至出現一名移工來台15天後就出現職災,但他的老闆卻認為「他是故意受傷要詐保」,他只能無語詢問老闆說,「如果是你,你會這樣做(故意受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