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體罰泳隊學童 立委憂後遺症

林志怡 2022/01/05 12:46 點閱 12043 次
泳隊教練對學生體罰,卻被校方以「有違正向對待」解讀。(網路截圖)
泳隊教練對學生體罰,卻被校方以「有違正向對待」解讀。(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體罰與非正向管教界線何在?新北市某國小泳隊學生遭教練暴力以浮板擲傷、導致視力受損。家長投訴後卻被校方以「違反正向管教」回應,該名教練至今仍未受到懲處。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痛批,校方此舉等同將學生置於危險的教學環境。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亦強調,此類打、罵的訓練方式,恐對選手未來賽事上的表現造成影響。

新北某國小暴力事件

馮喬蘭指出,新北市林口區某公立國小、一位新北市聘請的專任游泳隊教練長期體罰學生,11 月 30 日因為大力對學童丟擲浮板、打斷泳鏡連接處,導致學生眼角膜受傷。受傷孩童家長更指出,此一事件造成孩子視力嚴重模糊且影響日常生活,至今仍受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所苦。其他家長也透露,該名教練有「七大酷刑」,包括以浮板敲擊頭部、以泳鏡彈擊學生眼部等,且不只有一名教練對學生施暴。

體罰、非正向管教界線

然而,經家長曾多次向校方反映,暴力事實卻遭校方與教育局淡化為「非正向管教」輕罰,本次造成學生眼部受傷後,新北市教育局更以「密件不得公開」為由、不提供調查報告。馮喬蘭痛批,在沒有看到調查報告的情況下,受害人該如何申冤?此舉形同包庇犯罪、讓學童持續曝露在受傷的危險情境下。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指出,許多校園不當對待事件都有類似的調查疏失,包括校方本應在接獲相關反應後就積極進行調查,卻遲遲拖延、調查委員缺乏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與外部委員等,體罰與非正向管教之間的界線該如何劃分,教育部應作出清楚的說明與定義。

傷害台灣體育人才

張廖萬堅則批評,本起事件家長與學童求助無門、遭到主管機關忽視都是「制度縱容所致」,且若基層教育體系仍用打、罵來訓練選手,造成選手心理上的傷害,恐在未來導致選手在正式比賽中失常,是「不專業且落後的訓練方式!」

張廖萬堅強調,應開始思考怎麼讓國家隊等較優質的訓練方式落實到地方訓練單位,且體育署有責任檢討教練證書頒發機制,納入運動科學、科學訓練與零體罰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