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行政機關沒有一次因為動保法新增的法定業務而擴編,這是不對等的,希望務實推動法令修訂!」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吳玉琴 14 日舉辦動保法修法公聽會,民間洋洋灑灑提出 62 條更動。對此,農委會代表心酸指出,目前人力已嚴重不足,過量業務導致動保檢查員在職三年的不超過一半,希望修法能循序漸進。民團認同表示,不會苛求一次到位,但也希望行政單位能適度調整組織架構。
農委會嘆吃不消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指出,民間提出的動保法修法草案是希望將動保法基本法化,以因應動保議題涉及其他產業的狀況,且在動物定義與利用方面,應依照其利用行為進行更細緻的分類,且不該將動物視為單純的「財產」,而是當作「非物主體」看待,更要重新定義「虐待」,要將動物心理狀態、壓迫等納入考量。
但對於民團的主張,農委會科長鄭祝菁無奈指出,本次民間提出的草案大修動保法共計 62 條,其中 9 條要新增中央與地方法定業務,但目前中央、地方的人力都相當有限,呼籲民團務實考量,她也提到動保法前後 16 次修法、增加相關單位法定業務,卻少有擴編人力與經費,如今基層動保檢查員在職三年已不超過一半,且還在不斷離職中,盼設立改革的優先順序。
民團認同循序漸進
對於農委會的主張,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說,過去動保法修法都相當破碎,民團認為「不是從根本解決問題」,所以跨組織提出本次修法,希望透過國會開啟與公部門的對話,強調本次提出的草案是「願景與夢想」,不會強求一次到位,盼中央不要把民團當洪水猛獸。
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王唯治也指出,本次民團提出的草案「包山包海」,不是因為哪個人對動物有特殊癖好,而是基於「保護動物,也是在保護人類」的基本信念,認為動物是遭到長期忽視的弱勢團體,他以新冠肺炎為例,強調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應有所改變,且應「以事設人」,也希望行政部門可以同時考量相關組織調整。
但朱增宏也質問行政院,動保法修十六次,「人力、資源有沒有增加?如果沒有,修法的意義何在?」也希望農委會與科技部進一步說明部會希望的「循序漸進」是什麼樣?並說明修法窒礙難行的障礙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