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大亨助傳媒協商 免受科技巨頭剝削

簡嘉佑 2021/11/22 16:27 點閱 1888 次
澳洲礦產大亨弗雷斯特幫助當地小型媒體,與臉書、谷歌進行分潤機制的談判。(Photo by Chatham House on Wiki Commons under C.C. License)
澳洲礦產大亨弗雷斯特幫助當地小型媒體,與臉書、谷歌進行分潤機制的談判。(Photo by Chatham House on Wiki Commons under C.C.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媒體因為在與臉書、谷歌的分潤制度中屈居弱勢,經營愈發困難,民眾恐失去更多的媒體選擇!澳洲礦業大亨弗雷斯特舉辦的慈善組織,將幫助該國18家小型媒體與谷歌與臉書進行談判,確保利潤分配的相關制度。同樣劇碼也在台灣上演,業界人士也呼籲政府注重媒體產業的聲音,積極介入媒體與科技巨頭的協商。

助小型媒體談判

路透社》報導,弗雷斯特所擁的Minderoo 基金會於22日表示,將向該國的消費者委員會(ACCC)提交申請,盼允許小型媒體在不違反《競爭法》情況下,都能向科技巨頭進行討價還價。

如臉書、谷歌等社群平台,長年利用媒體機構的內容,掌握大半數廣告收入;同時以搜尋引擎免費使用媒體內容。《BBC》報導,澳洲為此狀況,於2月通過了《新聞媒體談判守則》,旨在讓谷歌和臉書為其平台上的新聞內容付費。

臉書與谷歌在被澳洲政府要求下,開始與當地媒體進行談判,討論流量與廣告的分潤制度。如果兩間科技公司對協商太消極,政府將積極介入雙方的談判。而後,臉書與谷歌與澳洲主要媒體都達成了協議,但仍有許多小型媒體被拋在後頭。

Minderoo 基金會提出「邊境科技」(Frontier Technology)計劃,協助小型內容產生者也能坐上談判桌。該計劃總監艾瑪在一份聲明中說:「為地方社會製作公益新聞的小型媒體,應該與大型媒體有同樣的談判機會,就他們內容發揮的公共利益來進行談判。」

台灣出現類似狀況

台北市報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志光表示,廣告收入作為媒體的重要營收,但廣告利潤卻極度集中於大型數位平台,如Google與臉書等內容整合平台上。他說,絕大部分媒體都難以單靠內容收費來營生,最終還是會訴諸於廣告分潤的機制上,並說Google等平台公司拿走了8成以上的廣告收入。

相比澳洲政府積極立法,介入媒體與科技巨頭的協商,台灣的狀況似乎還在緩步而行。DM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行銷協會理事長盧諭緯也呼籲,政府積極介入媒體分潤機制,積極促成立法,而非以捐款或基金的模式敷衍了事,這才是產業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