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抒己見難明其相 四大公投應該一辯

林志怡 2021/11/01 20:15 點閱 3613 次
民眾需要的不是更多的立場說明,而是個團體面對面的辯論。(網路截圖)
民眾需要的不是更多的立場說明,而是個團體面對面的辯論。(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特稿】依據公投法,中選會應在公投前舉辦「意見說明」或「辯論」,而中選會卻選擇在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期間陸續舉辦五場「意見說明會」而非「辯論會」。由於各黨最近舉行意見說明會,無法對質釐清其相,民眾期許中選會能改為「辯論會」,讓公投領銜人透過辯論,針對各種立場的理由、說詞、事實、數據,互相詰問較可讓國人做抉擇。

說明會仍不及辯論會

中選會將於 11月13日(華視)、11月18日(民視)、11月24日(中視)、12月2日(台視)及12月11日(公視)舉行總計 5 場的公投「意見發表會」,預計於 5 日正式對外說明正反方代表與時程等資訊。

據了解, 11月13日的首場意見發表會將由各相關部會首長出席,四大案的反方代表分別為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反萊豬)、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公投綁大選)、經濟部長王美花(珍愛藻礁)與經濟部次長曾文生(重啟核四)。

國民黨則預告,五場發表會將有國民黨黨主席朱立倫、前黨主席江啟臣、立委林為洲、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與其他民代參戰。

辯論才能把事實攤開

公投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中選會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提供時段,供正反意見支持代表「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雖並未強制中選會一定要針對公投進行辯論會,但目前除藍綠兩黨全台各地走透透,舉辦動輒千場的說明會外,民眾黨、珍愛藻礁團隊與各類擁核、反核團體,也都透過自辦說明會或媒體曝光的方式,主張自己的觀點。如此各說各話,民眾勢必莫衷一是、難以抉擇。

因此,若只以公費舉辦「意見發表」、讓雙方各自表態,恐只是徒費公帑,民眾需要從「辯論會」的雙方互動判斷,到底是正方還是反方的邏輯合理、誰的論點站得住腳、誰在回應時明顯心虛了,方可從中進一步做出理性判斷,中選會遲遲不舉辦辯論會,其中原因,頗費猜疑。

珍愛藻礁領銜人潘忠政告知本報記者,以辯論會的方式較可釐清彼此的觀點,民眾可以從辯論過程中做出理性判斷,但他也指出,擬定辯題、徵詢雙方意見都很花時間、並不容易,藻礁團隊將會針對五項說明會討論應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