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精障犯罪修法挑燈夜戰 病患審判期間可送醫

簡嘉佑 2021/10/20 07:54 點閱 1206 次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10200005.aspx

精障者犯罪引發社會擔憂,司法院秘書長與法務部長昨晚6時會談刑事訴訟法修法,經6小時餘挑燈夜戰,今天凌晨達成共識,決定草案原制度「緊急監護」暫改為「暫行安置」,由檢察官執行。

回應:
精障犯罪者的討論向來不少,但以不讓病患再犯為由,本來的「強制監護」就像未判先關,忽略了犯人作為病犯的權益。目前改為「暫時安置」,可以再審判進行期間,由檢察官執行送至醫療處所治療,竊認為是比較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