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災為殷鑑 專家:強制檢查、多元處理

簡嘉佑 2021/10/18 15:29 點閱 2348 次
城中城大火引發房屋安全的討論,學者張金鶚認為,政府應立法強制老屋定期健檢。(網路截圖)
城中城大火引發房屋安全的討論,學者張金鶚認為,政府應立法強制老屋定期健檢。(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100個都更案有1000個疑難雜症!」一場城中城大火,燒出台灣積習已久的危樓問題與都更困境。學者張金鶚說,政府應立法強制老屋定期健檢,處理老屋方式多元化。一位從事建築工程數十年的資深專家歎道,50年以上的房子都應該要好好的整頓,政府也應考慮都更獎勵屋主才是。

危樓問題欠魄力

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受訪時表示,台灣危樓的狀況相當嚴重,如公共空間安全、隔間問題、老人住老屋等的狀況。城中城大火意外發生得很無奈,他認為政府再不好好管理房屋問題的話,同樣的狀況可能愈來愈多。

一位資深工程界人士受訪時也表示,混凝土房子號稱可以維持百年以上的說法是自我安慰。他認為,50年以上的房子都應該要好好的整頓,政府也應考慮對其進行都更,這才對老百姓有所交代。

政府處理多元強化

這位資深工程界人士說,現行都改狀況是建商獎勵足夠,建商接下案子後,都會有很好的利潤。但計畫提供給住戶獎勵卻不夠,如果政府可以向釘子戶提供更好的條件與福利,能遠離隨時會出問題的老屋時,相信民眾也不會拒絕。

有時候並非是住戶不願照顧房屋安全的問題,而是惡房東將屋況糟糕的房子租給他人。他認為,政府應有法令規定,房東在房屋品質低劣的狀況下發生安全問題時,應負連帶的法律責任,提供給租客一定的安全保障。政府也要能夠恩威並施,除了強化對住戶福利補助,包括部分租金津貼、搬遷費或節稅等,更要立法嚴格取締惡質房東,不放任房屋品質下降。

應強制老屋健檢

張金鶚認為,面對都更問題最重要的第一步為立法強制老屋健檢,現行法律上並沒有相關的規定,認為方向應朝向立法強制老屋定期健檢改進,例如超過30年的老屋需要每五年一次、超過40年每四年一次等。

第二步為多元的改善,根據不同屋況決定老屋的處理方式,不一定是老屋就要被拆除,也有強化或合併等不同的選項。釐清老屋容易出現產權複雜的問題,多元理解討論住戶不同需求也是重要的。張金鶚強調,需要法源來決定政府、建商與住戶等群體間協商仲裁的方式。

大火後加強管理

前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莊孟翰受訪時則說,「100個都更案有1000個疑難雜症」。如今追究責任有點晚,能夠「亡羊補牢」加強管理監督的職責更加重要。如建設局可以強化監督老屋屋況,消防局可以補強消防措施的管理,尤其是老舊電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