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性與情感新聞 通姦除罪化列榜首

臧品安 2021/02/08 17:29 點閱 3194 次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中)表示,「長榮女大生命案」排十大性與情感教育新聞第2。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理事巴鎮(左)、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理事長詹昭能。(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中)表示,「長榮女大生命案」排十大性與情感教育新聞第2。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理事巴鎮(左)、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理事長詹昭能。(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十大性與情感教育新聞出爐,通姦除罪化排榜首!台灣性教育學會、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8日公布評選出的十大性與情感教育新聞事件,通姦除罪化位列榜首,台灣性教育學會理事長鄭其嘉強調,通姦除罪化並非鼓勵濫用性自主權,呼籲政府及社會應加強性教育及情感教育。

通姦除罪化第1

評選出十大性與情感教育新聞事件包括:一、「通姦除罪化」並非鼓勵濫用「性自主權」,「愛的教育」(性教育)亟待加強;二、「長榮女大生命案」;三、「生不如死!新生兒跌破17萬」;四、「立院三讀!滿18歲可自主結婚!」;五、「豬揚變色!」學習如何健康面對失戀與分手?

六、「高雄少女失聯案」顯示網路犯罪日益嚴重,亟需教育與防治;七、「辦公室淪砲房,丁允恭遭爆劈腿、逼墮胎」凸顯性與權力的誤用;八、「王建煊打造理想長照機構『天使居』照顧無子長者」;九、「台版N號房事件」兒童網路性侵害防治不能虛擬、亟待落實;十、「婆婆殺了我!」老公在哪裡?先有夫妻問題才有婆媳問題!

情感不靠法律維繫

鄭其嘉指出,通姦除罪化讓通姦行為從刑法懲罰,回歸民法處理,使很多人擔心會導致小王、小三猖獗,其實通姦除罪化不代表性自主權可以無限擴張,還有民法約束婚姻;為了性自主權的正確使用,政府應花更多心思在性教育及情感教育,夫妻間的情感不是靠法律規範來維繫。

針對丁允恭遭爆劈腿、逼墮胎事件,鄭其嘉表示,性不是個人魅力的證明,追求到多人也不代表自己的價值有多高,「人最深處的需要,不是性慾的滿足,而是與人建立一個有意義的愛的關係。」她也特別提醒女生要珍視自己的身體,在發生性行為時,應全程正確使用安全套,以免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懷孕。

落實情感教育

對於年滿18歲即可自主結婚,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理事巴鎮表示,若孩子想在18歲結婚,建議父母不要反對,鼓勵孩子認真舉辦一個具規模的婚禮,經維吉尼亞大學Dr.Stanley的研究,當婚禮賓客超過150人,能強化婚姻承諾,親友的祝福能成為婚姻上的支持網絡,也能從籌辦婚禮的過程中預習婚姻,學習溝通磨合。

華人情感教育發展協會理事長詹昭能說,少子化問題的源頭是越來越多的人不婚或不生,其核心關鍵是婚育價值觀。面對少子化影響所及的人口結構問題,無論是從婚姻生活或是養兒育女角度,落實「愛」與「被愛」的情感教育,重振婚育乃至於家庭價值觀,已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