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學前英語教育政策,不需修法,只需落實!」托盟13日指出,教育部擬刪除「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規定,但實際上教育部並沒有落實法規卻要刪除,讓外語分科教學就地合法,不僅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也加重家長負擔,是葬送幼兒未來的愚蠢行為,呼籲政府不需修法,只需落實既定語言政策。
立場一致何需刪除?
托盟去年12月9日召開記者會,反對教育部刪除「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3條第7款——幼兒園「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之規定。記者會後,教育部隨即重申,該準則的修正與教育部過去的政策立場一致,修正後的執行方式與現行規定完全相同。
針對教育部的回應,托盟召集人劉毓秀質疑,既然教育部修正前後的政策立場一致,執行方式與現行規定完全相同,又何需刪除條文?若刪除規定,恐誤導家長以為從此開放幼兒園全日、半日或分科的英語教學,使家長讓孩子去讀全日、半日或分科教導英語的幼兒園,反而增加家長的育兒壓力,是葬送幼兒未來的愚蠢行為。
育兒家長代表王百芳說,她的大女兒就讀私幼,犧牲遊戲時間,每天以背誦方式學習英語,讀小一時進行了英語能力檢測,檢驗結果顯示英語程度為零;反之,小女兒則就讀公幼,公幼中採不分科教學,讓她學習到人際交往能力及問題解決能力。
幼童學習有優先順序
「孩子的學習時間有限,應安排優先順序。」台中教育大學幼教系副教授陳淑琴表示,孩童若將時間花在全日、半日或分科學習外語,勢必排擠學習其他重要認知、情意和技能的時間,這段期間應培養幼兒的生活自理能力、表達能力及人際交往能力等,並強調以統整不分科的教學方式,才適合幼兒學習。
托盟呼籲,教育部應宣導學前教育政策「語言學習應先母語、再國語、後外語」的主張,確立幼兒階段接觸外語的目的在於「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了解」而非「培養流利的外語能力」,且應落實教保準則及教保活動課程大綱,這才是真正友善幼兒,符合舉世先進國家「投資兒童」的主流政策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