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政院再度將「實價2.0」修法送交立法院!行政院院會10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等地權三法的修正草案,為使房價資訊揭露即時、透明,實價登錄資訊將改為逐戶登錄,門牌或地號將完整揭露,預售屋簽訂買賣契約30日內要申報等。
單一個案最高罰75萬
行政院長蘇貞昌於院會裁示說,透過「揭露完整門牌或地號」、「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等方式,將可提供民眾更透明、即時、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改善資訊不對稱情形,有助於避免不動產價格不當哄抬及消費糾紛,這對落實居住正義相當重要。
內政部地政司長王成機表示,這次修法中,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由現行30戶為1單位改成逐戶登錄,門牌或地號將完整揭露,而預售屋簽訂買賣契約30日內要申報,另外將加重價格不實申報罰則,屆時若未改正者按次處罰,從過去罰3至15萬,修正至最高可罰75萬元。
花敬群也補充,對於預收屋申報不實不是說單一持有人只罰15萬以上至75萬,未來將按戶開罰,如果有50戶違反規定都會開罰,罰則方面將會是150萬至750萬。
防止公司炒房
為杜絕個人藉由公司炒作不動產避稅,行政院院會也拍板「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課稅。財政部長蘇建榮日前表示,針對個人藉由投資公司股權移轉,規避「房地合一稅」、「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未來會將非上市櫃公司股權交易列入最低稅負制課稅對象。
不過他也指出法人的不動產交易,其交易所得是納入營所稅20%課徵,但部分投資客係以股權出售方式,將不動產所有權「順帶移轉」,完全規避房地合一課稅,以及證券交易所得稅,現行的所得基本稅額也課不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