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診療找醫師 勿自行服藥、停藥

臧品安 2020/08/19 14:11 點閱 5210 次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主任黃名琪指出,真的失眠,頻率為至少每週3天以上,持續的時間超過3個月。(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主任黃名琪指出,真的失眠,頻率為至少每週3天以上,持續的時間超過3個月。(photo by 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服用鎮靜安眠藥需與醫生討論,不可自行服藥或隨便停藥!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主任黃名琪19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如有失眠的情形,應該先試著改善睡眠衛生習慣,若失眠的狀況持續,就要尋求醫師的專業協助。衛福部食藥署藥品組科長鄧書芳則提醒,民眾若要停用鎮靜安眠藥需與醫師討論,切勿自行停藥。

培養良好睡眠習慣

台灣睡眠醫學學會去年調查發現,全台慢性失眠症高達10.7%;不過黃名琪指出,偶爾睡不好不算失眠,失眠的定義為每週有3天以上難入睡、持續超過3個月,且白天出現倦怠、嗜睡、情緒煩躁等症狀。一般分成3種類型,入睡困難型:上床後很難入睡,通常超過30分鐘以上無法入睡;續睡困難型:入睡後容易醒來,醒來後難再入睡;早醒型:清晨很早醒來,醒來後無法再入睡。

「培養良好的睡眠衛生習慣可以讓我們有好的睡眠品質。」黃名琪舉例,如設置安靜舒適的睡眠情境;避免午睡或午睡不超過半小時;固定生活作息及就寢、起床時間,避免週末過度補眠;少喝含咖啡因的飲料;避免睡前喝酒,雖然酒精似乎幫助入眠,但當酒精逐漸被代謝完,會破壞睡眠結構,造成下半夜的淺睡、易醒;避免睡前滑手機、上網、看電視及吃太飽。

遵照醫囑服藥

黃名琪說,如果生活作息及環境已經改善,但仍出現失眠的情形,就應該尋求醫師的專業協助,並依照醫師的處方,正確地使用鎮靜安眠藥。

鄧書芳提醒,民眾領取鎮靜安眠藥時,須看清楚藥袋標示、仿單(藥品使用說明書)及用藥指導單張,依藥袋上的劑量與時間服用,不要自行增減藥量或混用多種安眠藥,也要避免同時使用酒精;民眾停止使用鎮靜安眠藥需與醫師討論,以漸進減量的方式來停藥,不要自行停藥,否則容易產生戒斷症候群與反彈性失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