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牛步系列3》先掏錢助消費 3倍券沒說的事

祝潤霖 2020/06/02 20:11 點閱 8265 次
政府想強調「3倍券」新措施「零破綻」,但連基本的防偽都沒做,有玩弄話術、缺乏實質效益之嫌。(photo by 行政院)
政府想強調「3倍券」新措施「零破綻」,但連基本的防偽都沒做,有玩弄話術、缺乏實質效益之嫌。(photo by 行政院)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買也吃虧、不買也吃虧!行政院院長蘇貞昌2日定名振興券為「3倍券」,雖有創造1,000億商機的願景與美意,卻沒改變「人民要先掏出1,000元」這項一直以來被詬病的要素,網友紛紛大酸「好刺激」,攤商也搖頭大嘆政府不接地氣。政府想強調新措施「零破綻」,但連基本的防偽都沒做,恐怕又掀一波民怨。

銅板美食無法用

「好領、好用、好刺激、最溫暖。」蘇貞昌興高采烈的宣布3倍券採「三好一最」原則,網友聽完也被刺激了,直言「改名詞有什麼意義嗎」、「5倍的鑽石、10倍的快感」、「改名有差,更有效的感覺了」、「親愛的,我把錢變『大』了,改『變大券』啦」。

「台灣多的是銅板美食,最小面額200元非常不利於夜市攤商。」台中市逢甲商圈主委王朝藝說,到商圈夜市走一趟就知道,經常30、50元就可以吃個美食,振興券至少應是面額100元,怎會設計成200元?不利於攤商,也無法照顧到普羅大眾,令人質疑這個券是為百貨公司和量販業者設計的,根本是「排窮券」。

王朝藝指出,攤商們現在都苦哈哈,最缺的就是現金,若是收了振興券,「何時能兌回現金?這不是要攤商們先墊嗎?」此外,3倍券還要先拿1,000元才能換3,000元,倍數實在太低了,應該5倍或10倍券再要民眾掏1,000元去換才對。且攤商們的周轉金幾已耗盡,拖到7月15日不知是何道理?太沒苦民所苦了。

別把人民當猴子

蘇貞昌強調,「此波振興是為了協助實體店家,因為電商在疫情衝擊上比較小,所以沒有開放。」但真是如此嗎?畢竟也有所謂「旅遊業電商」,他們受疫情衝擊很大,卻被振興排除在外,政府在考量振興券適用範圍時,可惜沒有更全面。

也有媒體質疑,如果3倍券的條碼被超商店員看到,可能會有盜領問題,內政部長徐國勇說,3倍券等同有價證券,變造、偽造的行為都會觸犯刑法。但有刑責與防偽是兩回事,鈔票也不能因為有刑責而不防偽吧?行政院的說法有推諉塞責之嫌。

行政院可能覺得振興券「不夠刺激」,以為改成「3倍券」聽起來較興奮,這其實跟把紓困「1個月發1萬元,發3個月」改成「發3萬元」一樣,朝三暮四朝四暮三,真以為人民的智商像猴子般不會想?

政府推振興券的初衷絕對是美意,也自認有相當效益,但人民需要的不只如此,政府能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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