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飛航標準矛盾 在野黨齊抨擊

呂翔禾 2020/03/04 12:59 點閱 7398 次
無人機新制雖將上路,但問題很多,讓在野黨立委紛紛痛批。(Photo on Wikipedia)
無人機新制雖將上路,但問題很多,讓在野黨立委紛紛痛批。(Photo on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中央對無人機飛行規範標準不一!」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3日質疑交通部對地方政府的空拍機能否飛航標準不一,地方政府根本沒有準備好開放無人機飛航。國民黨立委魯明哲也提到,除了觀光,民意代表監督、工程等多方面都需要無人機運用,但多數地方政府消極不讓飛,呼籲民航局新法公布以宣導代替罰款。

新規問題重重

民航局先前公布的「無人機飛行管理辦法」將於3月31日執行,但民航局對於地方政府規範禁飛區應該「正面表列」(除了可飛行區域外,沒有列出區域全面禁飛)還是「負面表列」(全部都可以飛,除了規定禁飛區域外)仍沒有明確表態,邱顯智批評,民航局「建議」正面表列,但許多縣市政府都轉彎,還不如明確在辦法中規定「負面表列」。

邱顯智批評,民航局辦法已經花了2年多制定相關辦法,但是相關配套卻讓地方政府無所適從。民航局宣稱已經開了許多公聽會跟法說會說明情況,但地方政府卻都還沒準備好要開放或禁飛的區域,而且民航法99條14項中,只開放公司、法人,不開放自然人的規定也不合時宜,需要檢討。

地方無所適從

魯明哲抱怨,許多地方人口稀少、面積空曠,其實很適合無人機飛行,但是如果採用正面表列,會變成幾乎不能飛,他呼籲民航局在執行新的時候,以宣導為主、罰款為輔,目前看來地方政府也沒有完全準備好開放無人機飛行,公務體系也常常怕惹事,乾脆直接規定正面表列,無助無人機產業開放。

「無人機只要資料輸入,禁飛區就完全沒辦法飛了。」他呼籲,除了觀光景點拍照外,民間也有許多無人機運用,連他過去擔任民意代表都需要利用無人機進行市政監督與業務調查,但是只要無人機禁飛區劃定完成,將資料輸入無人機後就很難再改,所以無人機相關辦法要再改善。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也不滿,桃園市只因為一個國際機場的關係就全面不能飛,實在不合理,希望民航局可以確定禁飛區表列標準。民航局局長林國顯表示,當初因為各地情況不同,才會對地方政府呈開放態度,他們也會定期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