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調查局約談

蕭思源 2020/02/23 11:38 點閱 7607 次
調查官辦案約談的證人應該不會只有少數一二人,如此一一問話製做筆錄實在是耗時費事。(中央社資料照片)
調查官辦案約談的證人應該不會只有少數一二人,如此一一問話製做筆錄實在是耗時費事。(中央社資料照片)

日前接獲調查局所屬縣市調查站寄來的掛號郵件,是一紙案由寫著「傳染病防治法案」的證人約談通知書,因不明究竟是要為什麼事情前去調查站接受約談作證,因此打了電話請教承辦案子的調查官,僅是獲回答稱有關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案」的案子,因為偵查不公開,不便透露案情細節,這還是令人不知所以。更也讓家人朋友心情忐忑,擔心會否招惹了麻煩。

群組有人發佈疫情

懷抱著據實陳述,協助辦案的想法,我依時前去調查站作證應訊,兩位調查官態度和善說明了案情原由。原來是我的手機裡有個通訊群組,某位成員發佈了不符事實的疫情簡訊,遭人截圖,向調查局舉發,因此承辦案子的調查官必須約談群組中每位成員作證,藉以瞭解案情。

調查官的查證問話很簡要,只是問是否了解發話人發文動機?傳訊的證人與發話人間的關係、往來聯繫熟識程度,與接獲發文信息後的反應態度等。但因為是正式公務執行,也就按著規定程序製作問話筆錄。只是筆錄製作要先核對身分證,問明個人學經歷查驗證人身分,調查官不僅翻查本人手機上的通訊紀錄,還說明筆錄問話過程有錄影錄音存證,筆錄製作完成經過確認還需簽名按指印。

感覺隱私被侵犯

這或許都是以往偵查辦案的必然程序,但讓不曾有過如此經驗的我,有被侵犯隱私不受尊重感受,真以為自己成了涉案當事人而感緊張。這也難免會對調查局既有良好形象造成傷害。

秉持協助作證打擊犯罪的態度,本人接受調查官問話,完成了筆錄製作。但也知道調查官辦此案約談的證人應該不會只有少數一二人,如此一一問話製做筆錄實在是耗時費事,發話者是否真有混淆視聽意圖?能否因此偵辦甚或定罪處罰而杜絕坊間眾多不實流言,也都令人存疑。

在筆錄問話之餘,本人也向調查官作善意建議,請代為向其局本部反映,與其按例行程序辦地方個案,不如請局本部比照衛生署長陳時中以防疫作戰指揮官身分,每天上電視召開記者會,一方面澄清流言以正視聽,另方面也說明有觸犯刑事罰則的案例正在偵辦,藉此提醒社會大眾不要隨便傳播未經確切查證屬實的事情,更不要相信那些非官方發布似是而非的小道假消息。

如此比地方調查官費心耗時偵辦「個案」,杜絕不實流言散佈,有更好的打擊犯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