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要求政府補助 也盼少管一點

林祐任 2019/11/05 19:21 點閱 10994 次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秘書長林桓表示,政府應該獎勵私人興學,也不宜過度干預大專院校的運作。(Photo by Wikimedia commons)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秘書長林桓表示,政府應該獎勵私人興學,也不宜過度干預大專院校的運作。(Photo by Wikimedia commons)

【台灣醒報記者林祐任台北報導】私立大專院校屬於公益目的的私有財產,要求政府盡量減少干預,同時也要向政府索取更多補助,似乎有矛盾之處。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秘書長林桓表示,政府獎勵私人興學是源自憲法,教育部應只管教育政策的長期目標。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受訪時也贊成教育部不要過度干預學校,但不同意公私校一致。

憲法獎勵私人興學

對於政府補助私校的法理基礎,林桓舉出憲法第167條:「國家對於左列事業或個人,予以獎勵或補助:一、國內私人經營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

然而林桓批評,政府不僅沒有給予私校足夠的獎勵或補助,還過度干涉私校的治理,已僭越了憲法對私人財產的保障,例如捐款給公立學校無任何限制,捐款給私校卻不能超過當年所得的20%,也造成了公私立學校的差別待遇。

不分公私少管一點

私校既想要政府少管一點,又想要政府多補助一點,會不會被公立學校抗議不公平?林桓表示,連公立校長都要求教育部管愈少愈好。去年全國大專校長會議中,有國立大學校長呼籲廢除教育部,竟獲得不少贊同的聲音。教育部對公立學校管的比私校少,公立學校已如此反彈,更何況是私校。

張瑞雄表示,他也認為教育部應不分公私立,減少干預學校運作,例如調整學雜費、設立新科系等,然而教育部受到立法院的要求,不得不愈管愈多。

至於教育部有沒有可能對公私校一視同仁?張瑞雄認為有困難,因私校有商業目的,與公立學校本質上不同,不過教育部或許可以在同一基準點上公平對待。

兄弟登山,各自努力

林桓說,現在的教育部好比「乘客坐在計程車上指揮駕駛」。面對碩博士銳減、產學落差等高教問題,教育部真正要做的是制訂長期目標以及評量績效,至於達到目標的手段,則交由各個學校發揮創意。然而,教育部自107年起針對高教問題看不到有什麼長期目標,過去往往只是灑錢,例如5年500億、玉山計畫、深耕計畫。

林桓也提出政策建議,教育部應該成立基金以負擔私校教師的薪水。據統計,平均每位教師一生的薪水約1億,教育部只要撥出100億成立基金,就可以照顧100位以上的師資,此舉更可以吸引人才就讀博士班,解決博士生不足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