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一再排毒水 盧秀燕轟「州官放火」

劉東皋 2019/10/29 12:16 點閱 11939 次
盧秀燕對於中火身於國營事業,不但帶頭一再污染環境,中央卻持續放任中火如此作為,要求中央說清楚請明白。(photo by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盧秀燕對於中火身於國營事業,不但帶頭一再污染環境,中央卻持續放任中火如此作為,要求中央說清楚請明白。(photo by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台灣醒報特派員劉東皋台中報導】「為維護市民健康,決不手軟和妥協」,台中市環保局不到一年內查獲台電中火7次排放水污染嚴重超標,台中市長盧秀燕29日在市政會議上以嚴峻的口吻要求中央及台電要說清楚、講明白,為何一個經濟部國營事業敢帶頭嚴重污染?「只准州官放火」,如何叫人民和被查緝的民間業者服氣?

國營事業帶頭汙染

盧秀燕對於中火一再排放有毒廢水且嚴重超標,顯得相當憤慨。她表示,最近查到中火排放水中查到硼嚴重超標,從硝酸鹽氮到硼,不但污染海域,也污染海洋食物鏈,嚴重影響民眾健康。一個百分之百的國營事業,竟然帶頭排放各種有毒污水,實在非常不應該。

每次查到都嚴重超標,「還要民眾忍耐犧牲到什麼時候?」,還要責怪地方機關不應該積極查緝,這是典型的中央執政傲慢與特權,「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盧秀燕說,相對的,被稽查的民間業者和民眾,「他們怎麼會服氣!」

盧秀燕指出,不到一年內查到7次,卻沒有看到中央政府或台電,向國人、中部地區和台中民眾說清楚講明白,到底為何會經常性的排放有毒污水?只見中央政府、經濟部或台電以地方政府嚴格查緝是「找麻煩」,又以會影響發電量恐嚇大家,這種漠視環境保護和民眾健康的態度,「真是令人失望」。

中央放任重罰無用

台中市環保局在10月7日公布,中火今年度已被查到5次違規,上半年包括1月及3月共3次硝酸鹽氮嚴重超標;4月有1次懸浮固體超標達2倍;今年9月,環保局又查出硼超標24倍;至9月底合計已5次查獲嚴重水污染,屬情節重大者。環保局當時要求中火硼排放嚴重違規提出陳述意見,不排除開罰2000萬元。

28日環保局又公布,10月24日抽驗中火1-4號及9-10號機組的放流水,硼竟然又分別超標達26及28倍;不到一年合計已查獲7次嚴重違規。環保局決定,就最近3次嚴重污染行為,開罰6千萬元。而盧秀燕對於中火身於國營事業,不但帶頭一再污染環境,中央卻持續放任中火如此作為,將地方政府依法處置視為「找麻煩」,感到不可思議及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