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陳同佳和女友潘曉穎一同來台旅遊,陳男竟因故殺死潘女,並將屍體裝箱丟棄後潛逃回港。因同案渉及洗錢的部份,遭香港判刑29個月;服刑結束後,有關殺人罪的部份,引發台、港兩地司法管轄權的爭議。
當外界將重點放在兩地政府政治與司法的角力大賽時,或許忽略了此案無論是受害人還是被害人,這兩個「人」的故事。潘曉穎遇害時才20歲,她的男友陳同佳是19歲,綜合港媒的報導,兩人都還是學生。交往未幾,陳即常常帶潘回住處過夜,兩人單獨來台旅遊當然也住同房。
情愛衝突死者何辜
台港兩地的媒體報導指出,兩人遊台的前幾天都很甜蜜,潘曉穎也常在社群媒體上貼上兩人的親密照片,潘甚至在臉書寫下 「他說我是他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女朋友啊。」足見濃情蜜意。
到了預定旅程的最後一晚,竟發生了這樁駭人聽聞的事件。更因此掀起造成香港有史以來最大動盪的「反送中」事件,讓一對年輕人的情愛衝突,擴大成難以收拾的政治亂局。死者何辜、生者何堪?
讓事情回到起初。如果19歲的陳同佳與20歲的潘曉穎兩人的感情可以進行的慢一點、不要那麼快陷入熱戀;甚至,當陳同佳留宿潘曉穎時,與他同住的家人,包括父母和兄長,可以表達不贊同的意思、甚至在潘女面前扮演不歡迎留宿的黑臉也不為過。
阻止少女常來過夜
畢竟一個女孩子常常單獨到男方家中過夜,不但不得體,更有危險之虞;熱戀中的年輕男女血氣方剛、難以自持,旁邊的親友恐怕有責任幫他們「熄火」;而那些潘曉穎沒有回家的夜晚,鍾愛她的爸媽知道她去了哪兒了嗎?
乃至於當兩人要單獨前往台灣旅遊時,雙方親友可以委婉勸阻或有人同行,免得年少慾盛的兩人,多日單獨相處很容易就會出亂子。從潘曉穎的臉書可以發現她與不同異性朋友的親密合照;遇害時甚至已未婚懷孕。
關心她的親朋好友其實可以從這些訊息中,大致了解她的日常生活、交友情況乃至於價值觀,適時給予關心和了解。這樣一位美麗熱情的年輕女孩,確實非常迷人。然而,在這個人人都可上網、人人都有臉書的時代,人際關係看似很容易建立,但現實上,人心其實是非常疏離的;這些照片蘊藏了多少危險的訊息,或許是潘曉穎的人生歷練難以覺察的。
面對愛情認識太少
讓人擔心的是,現代愛情往往身體跑得比心更快,在還沒有真正對愛和對方有深刻的認識與承諾之前,就有了親密關係,兩人的關係就變得複雜糾葛;而還未定性的少年人,人生還存在太多變數,很可能沒有足夠的能力處理愛情和慾望裡的各種風險,對愛恨情仇,提不起也放不下;看不透也想不開,悲劇往往因此產生。
正如《聖經》〈箴言〉 6章27節的提醒:「人若懷裡揣火,衣服豈能不燒呢?」
亡者已矣。潘曉穎的慘死讓人哀慟,即使其間有些值得商榷之處,外人也難以苛責。但是陳同佳和潘曉穎的故事實在是有強烈的警世意味。提醒年輕男女,愛情固然美好,未能節制的慾望卻具有毀滅性,請千萬要愛惜自己、珍惜你所愛的人;不要讓你的人生在19歲就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