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聲援反送中 英警逮捕千餘抗爭者

祝潤霖 2019/10/16 14:57 點閱 13403 次
「反抗滅絕」氣候變遷抗議人士進行公民不服從運動,將近1,500人被警方逮捕,從政界到民間都有許多批評。(photo by Wikipedia Commons)
「反抗滅絕」氣候變遷抗議人士進行公民不服從運動,將近1,500人被警方逮捕,從政界到民間都有許多批評。(photo by Wikipedia Commons)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綜合報導】英國聲援反送中,自己國內卻禁止抗爭?英國警方14日下令,環保團體「反抗滅絕」應停止在倫敦的抗爭活動。這些氣候變遷抗議人士在倫敦政府大樓和主要金融機構,進行為期1週的公民不服從運動,近1,500人在示威活動中被捕。對此,從政界到民間都有許多批評。

「反抗滅絕」是藉由公民不服從運動,突顯氣候變遷和動植物物種加速消失構成的危險。共同創辦人之一的蓋兒·布萊德布魯克將她自己黏在運輸部的建築上,並推文:「正常的『反抗滅絕』人士已經被回收了。」

違反《人權法》的逮捕

根據《BBC》報導,儘管警方在倫敦範圍內禁止了「反抗滅絕」活動,但他們仍在繼續抗議。該組織表示,已採取初步對禁令進行司法審查,律師和政客也批評了逮捕行動。倫敦警察廳確認,已收到指控違反《人權法》的「訴訟前司法覆核函件」。倫敦市長薩迪克·汗則說:「我相信和平與合法抗議的權利必須始終得到維護。」

「抗議活動不應破壞人們的日常生活」,政府發言人這麼說。在根據《公共秩序法》第14條宣布了新禁令之後,警察於14日晚間開始從特拉法加廣場清除抗議者,該禁令要求「活動份子在倫敦中部時間21點前停止抗議活動,否則有可能被捕。」養老金領取者唱起貓王的歌:「這是一場暴動,我們的房子著火了!」

警察權越線

英國脫歐大律師喬·毛姆表示,此次逮捕是警察權「大大的越線」。而人權律師亞當·瓦格納則將其描述為「嚴酷而極端地下重手」;瓦格納在推文中說:「根據《人權法》,我們有權根據第10條的言論發表自由,並根據第11條享有自由集會的權利,只有在合法並符合比例原則的情況下才允許干涉。我認為警方太超過了。」

根據英國《獨立報》報導,「反抗滅絕」行動抗議當局計劃興建連接倫敦與伯明翰的880億英鎊「HS2」高速鐵路,表示此項目將摧毁或損害108處古老林地,包括一棵有250年的梨樹。「反抗滅絕」行動受到瑞典環保小鬥士桑柏格,以及研究溫度與海平面上升的學者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