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觀察)是公義天平 或商業邏輯?——台新金與彰化銀訴訟平議(游常山)

游常山 2019/06/16 18:51 點閱 15012 次
國家的力量不應該介入民主機制的市場競逐,應該還給吳東亮主政權。(photo by pixabay)
國家的力量不應該介入民主機制的市場競逐,應該還給吳東亮主政權。(photo by pixabay)

早在前總統陳水扁任內,以「二代金融改革」的中央政策正當性的大帽子下,有兩項非常爭議的公有行庫被私人財團併購的案件:第一件是中信金辜家併購兆豐金控集團,俗稱「紅火案」,此案爭議性非常大,小小的私有財團要吃掉兆豐,全民譁然,中信金的長子辜仲諒為此案還避走海外一陣子。

第二件就是這次最高法院判決的彰銀Vs.台新金控的案件。一般金融界認為,針對這次14日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二審的結果,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的「意外、遺憾」以及訴訟對照、前台北市國稅局第一位女局長、目前彰銀董事長凌忠嫄,直接請記者去問財政部的態度,看出背後有很多說不出來的政黨傾向的曖昧態度。

金融版本的藍綠惡鬥

眾所周知,彰化銀行與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合成舊的台灣省的「省屬三行庫」在公元2000年台灣第一次政黨輪替後,第一銀行董事長官派的是陳建隆(當時的妻子就是第一位經濟部女性部長宗才怡),彰銀則是在1993年(政黨輪替前7年)發生財務困境,連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也沒有人要買一個虧錢的大鍋飯行庫,於是2005年陳水扁總統連任後第一年,主導公開競標方式進行增資。

台新金於是進來競標,以台幣365億元得標,於是吳東亮配經營首長進去,就是前台灣高鐵的財務長陳淮舟進入彰銀當董事長;不巧2008年馬英九總統重新奪回藍軍的主政,於是台新「蛇吞象」彰銀的這個案件,財政部開始行政阻撓,陳淮舟也被換下來。

到了2014年,馬英九總統的第二任內,財政部主導彰銀股東會董監事改選,吳東亮的台新金的勢力被替代,於是花費365億元的台新提起訴訟,迄今五年。

人民渴望的公義判決

西方社會科學的「左右之爭」的左派通常會站在財政部的這邊,主張彰銀是台灣2300萬人的財產,憑什麼365億元台幣就被台新金吃下來?公有財產民營化,這樣實在是賤賣全民資產,財政部當然要以行政阻擾台新金控入主彰銀,免得繼1995年國營事業的中華工程公司(也是股票上市公司)被威京小沈(沈慶京)吃掉,成為另外一個備受爭議的個案。

右派則辯稱,財政部憑什麼?吳東亮是公開招標得標,可以有正當性入主彰化銀行。國家的力量不應該介入民主機制的市場競逐,應該還給吳東亮主政權。

於是這裡就是德國社會科學祭酒哈伯瑪斯所說的「合法性」(legality) Vs.「正當性」 (legitimacy),吳東亮佔了「合法性」,而財政部彰化銀行這邊佔了「正當性」,要力主捍衛2300萬台灣人的金融資產。

做為基督徒,我是站在哈伯瑪斯暗示的「正當性」這方的主張,只是台灣是法治國家,最高法院的法官們,聰明得選擇發回高等法院更三審,讓時間再度拖延。

也許屆時,政壇的顏色又改變了,那,是不是人民渴望公義的終局判決呢?且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