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問題製造了社會問題

醒報編輯部 2019/05/13 10:24 點閱 3372 次

親密的暴力和體罰

我和在《中央日報》社會部擔任記者的後輩一塊吃午餐,接著聊到二○一三年開始,在蔚山、漆谷連續發生的兒童受虐致死事件。我們一同聲討虐待有多殘忍,然後討論到NGO可以和媒體聯手舉辦活動。我向後輩提議,不如舉辦全面禁止體罰的活動。當時我正在整理蔚山兒童受虐致死事件的調查結果,深刻感受到有需要改變父母對體罰的基本認知。

可是,後輩的反應卻很不以為然:「體罰?哎呀,我也打過孩子,那和虐待有段距離吧?我們不談那種輕微的狀況,舉辦以虐待為主題的活動啦。」

我領悟到許多善良的人很輕易就把正常與不正常區隔開。他們認為在「正常家庭」內允許的體罰,以及在「不正常家庭」發生的虐待截然不同,絕對不會混淆,就像正常與不正常一樣天差地遠。

雖然大家認為虐待是不對的,但養育孩子時很難不打孩子。大家都說:「這是為了糾正孩子的壞習慣,不得不動用體罰。」「我自己也是被打大的,還不是長得好好的?」許多人就像前面舉例的檢察官與記者,認為孩子的體罰和虐待存在距離,壁壘分明。果真是如此嗎?為何我們會有這種想法呢?

體罰與虐待間的距離

當大家和整個社會皆認為,父母或養育者體罰孩子在所難免時,對於虐待的敏感度也會降低。在社會彌漫著允許體罰的氣氛之下,會有根除兒童虐待的方法嗎?我敢斷言沒有。在有大約一半社會成員接受可以對特定年齡層、在特定條件下使用暴力的社會裡,被視為無關痛癢的體罰會如同毒菇般,茁壯為更趨嚴重的暴力,沒有任何遏止的方法。

為了管教孩子才打孩子的主張,成為最折磨社工的辯解。「我的孩子我會自己教,少來多管閒事。」每當社工接到檢舉,前往現場進行調查,就會碰到不計其數拒絕諮商與調查的情況。即便接到有人檢舉虐待,也有很多警察認為:「父母總有這點權利吧?」而不以為意,沒有確實進行調查。

可是,藉由過去眾多分析與研究可知,世界上大部分的虐童事件均是一般人偶發性的體罰失控造成的結果,而非極度不正常的人蓄意行使的暴力。

孩童暴力OK?

父母可視情況對子女施暴的思考方式依然根深蒂固。這是因為父母將子女視為所有物,因此只要父母認為有必要,就可以對他們行使暴力。即便體罰儼然是一種對於人格主體的毆打與暴行,卻仍然存在於成人、父母的觀點之中。任何人都不會以愛為由,或為了糾正他人而出手,只有孩子,成了唯一能以管教之名毆打的群體。

支持體罰者主張:「就算是必須毆打不成熟的孩子,也要教導他們。」長期以來的論調一直如此,若是為了糾正比自己弱勢、低等之人,暴力就可以正當化。然而,有無數研究指責,體罰非但毫無教育效果,反倒會使暴力內化(internalization),造成人格扭曲,也只會引起孩子的恐懼,不會促使他們反省。

「內心受創、恐懼、傷心、膽怯、孤單、悲傷、生氣、感覺被拋棄、被忽視、發火、厭惡、恐怖、丟臉、悲慘、受到打擊。」這是二○○一年英國救助兒童會根據孩子挨打的經驗所整理出來,孩子們對於「體罰」的記憶。儘管孩子使用了超過四十個形容詞表達對體罰的可怕感受,但沒有一個孩子說出感到抱歉或反省的字眼,這表示體罰不僅在教育上成效不彰,而且只會在情緒上對孩子造成莫大傷害。

「唯有用藤條打孩子,用嚴厲嚇人的方式管束,孩子才不會出現問題行為,乖乖長大。」這樣的普遍觀念並沒有任何科學根據,反倒有數不清的數據顯示出相反結果。體罰能帶來正面效果,只不過是大家如此相信而已,顯示體罰具有負面影響的研究早已屢見不鮮,這也稱不上是爭論。

母親的「愛之鞭」

生長在將體罰視為管教方式,而且使用得比現今更廣泛的年代,不知既成世代(指已經在社會具有一定地位、掌握大部分資源的上一代。)是否太沉浸於過去,才導致他們通常都有把父母的體罰美化的傾向。不僅是個人之間的對話,就連公共溝通亦是如此。

一旦說起要禁止父母體罰,就會有人提出異議:「我也是被打大的啊。」這裡預設了一個前提:因為從小被打到大,也就是在父母持鞭嚴厲教導下,自己才能順利長大成人。其中可能也包含了一種不快的心理,認為這是在攻擊父母用藤條打孩子小腿的行為是錯誤的。

雖然有很多人會說「愛之鞭」是韓國父母傳統的教育方式,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在其他包庇父母體罰行為的國家中,也經常使用「愛之鞭」(cane of love)的說法,因此這種嚴厲、賺人熱淚的愛之表現並非韓國父母獨有。「愛之鞭」的說法,意味著根據毆打者的意圖,某些暴力能夠正當化,但這些全是持鞭者的論調,對於挨打的孩子而言,無論體罰的原因是愛或憤怒,根本毫無分別。

愛與暴力

將愛與暴力連結在一起的思考方式,蔓延到社會的每個角落。電影《驚爆焦點》(Spotlight)中,為揭開天主教神父對兒童的性暴力而奮鬥的人權律師說道:「養育一個孩子要靠整個村子,虐待一個孩子亦同。」

儘管這句話是為了強調全村的沉默與幫助等同共犯,但我認為這句話也適用於我們的社會。正如同父母無法獨自撫養孩子,父母也無法獨自虐待孩子。小看並容許體罰的態度、寬待暴力的情緒、無公權力的介入等,使得漏洞頻出,最終導致在某處的孩子受虐致死。就此層面來看,將子女視為父母的所有物、寬容父母體罰的韓國社會,不也加入了全村虐待孩子的行列?

異常的正常家庭:家暴、虐兒、單親、棄養、低生育率等,一切問題的根源均來自「家庭」?!

作者: 金熹暻
譯者: 簡郁璇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9/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