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章文台北報導】金管會終於決議逐筆交易年底全面上路,但對投資散戶來說,保護機制的配套措施將是新制度上路前最重要的功課,台灣證券交易所特別建置擬真交易平台,考驗各券商的交易系統設備,以確保實施後可以萬無一失。
比賽搶單速度
在台股交易「集合競價」時代,至今還是每 5 秒撮合一次,各大券商每 5 秒會撮合一次投資人委買、委賣單據,趕不上送出委託單的投資人,只能等待下一個 5 秒的集合競價;未來逐筆交易上路,只要券商一掛出委買單,所有人都可以看見這張單「打算用多少價格買進多少張」,接下來就是比投資人委託、券商搶單的速度了。
現行各主要市場無論為已開發市場或新興市場盤中均採逐筆交易方式撮合,僅臺灣股票市場仍於盤中採取集合競價。集合競價與逐筆交易隨到隨撮性質最大的不同是,逐筆交易無需等待,交易效率上優於集合競價。
資訊透明度大增
此外,集合競價僅能提供交易後(Post-trade)資訊,逐筆交易則可同時提供交易前(Pre-trade)及交易後(Post-trade)資訊,逐筆交易之資訊透明度較佳。逐筆交易下可提供多樣化委託種類,例如市價委託、立即成交或取消(IOC)及全部成交或取消(FOK)等委託種類,可提供投資人更多選擇及交易策略之運用。
舉例而言,某有價證券於前次撮合後結果成交價為104.00元、買進揭示價104.00元、賣出揭示價104.50元,依集合競價規則,在當市漲跌停價格範圍內,以能滿足最大成交量的價位成交,撮合結果成交價為106.00元,共成交185張,未成交買進揭示價105.50元,10張,未成交賣出揭示價106.00元,7張。
價格優先原則
未來,撮合依價格優先及時間優先原則依續成交,買賣申報之優先順序,首先是 價格優先原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之申報,依時間優先原則決定優先順序。其次是時間優先原則:開市前輸入之申報優先於開市後輸入之申報。開市前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開市後輸入之申報,依輸入時序決定優先順序。
為讓投資人在制度上線前知悉逐筆交易撮合方式、新式委託種類,如市價單、立即成交否則取消(IOC)委託、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OK)委託,以及資訊揭示之頻率,證交所特別建置「逐筆交易擬真平台」。自3月25日起提供市場參與者進行逐筆交易測試,並與櫃檯買賣中心共同推出交易所下單介面,同日起供投資人進行逐筆交易體驗。
元富證總經理李明輝表示,逐筆交易制度可提升台灣股市交易效能、增加交易資訊透明度,讓台股與國際制度接軌,不過,對以快速下單搶價差為主的投資人有較大影響,需即早適應,調整原先下單習慣,可多利用擬真平台熟悉新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