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僱用失業勞工 勞動部獎助13000元

唐國政 2019/03/05 21:58 點閱 24222 次
勞動部推出新的補助方案,將有許多勞工受惠(網路截圖)
勞動部推出新的補助方案,將有許多勞工受惠(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唐國政台北報導】勞動部為鼓勵雇主雇用長期失業的中高年齡就業,只要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僱用持推介卡的失業勞工,每人每月發給新台幣1萬3千元。

補助提供意願

勞動部表示,這項僱用獎助措施,目的提高雇主僱用意願,協助弱勢失業勞工就業。勞動部發展署就服組科長楊靜宜表示,政府主要扶助中高年齡與經濟弱勢族群為主,給雇主一些經濟誘因,事業單位只要是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

獎助措施特定對象如下:1.年滿45歲至65歲失業者。2.身心障礙者。3.長期失業者。4.獨力負擔家計者。5.原住民。6.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7.更生受保護人。8.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9.二度就業婦女。10.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楊靜宜指出,雇主須向公立就服機構辦理求才登記才能獲得這項補助,主因是政府資源有限,若雇主未來做求才登記,就服機構並不知有何職缺適合這些民眾,但只要資格合乎規定的雇主來辦理登記,就會依規定予以補助。

「107年全國受理這類案件共兩千多件,與往年相較並沒有明顯增加」楊靜怡說,主要原因是企業本身受到經濟景氣影響,同時雇主要接受這些勞工也要多方面因素考量,不會因為政府因此項措施較106年4月20日之前多出一千元就大量擴增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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