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因為師資培育法,各校廣開培育課程,如今加上少子化的雙重打擊,造成數萬名的流浪教師,事隔多年,警察人力竟然也出現供過於求的問題。六都一旦拒收新進警察,將會產生5000名的流浪警察。
流浪警察和流浪教師,本質上的問題不盡相同,師資培育課程修習完畢,政府並沒有保障分發,大家各憑本事。考不上正式教師的,就退而求其次,考代理或代課,甚至轉換跑道。
流浪警察問題浮現
但警察的部分,只要畢業後通過警察特考,就等於是一名合格的警察,政府必須分發職位給你,所以這5000名新進警察人力,就算造成人事費用的財政負擔,中央和地方也要想辦法消化。
年改新制通過,屆退的警察不敢退休,未來幾年勢必造成供需失衡的情況發生。要如何從根本解決流浪警察的問題,有人說要從供給端,減少警察學校的招生人數,筆者如果沒有記錯,不久前在吵警察人力不足、加班時數過多的問題層出不窮。
「必要時」如何解釋?
基層警察的勤務繁重,若是遇到選舉或人民集會抗爭等非常時期,甚至要從外縣市調派警力前來支援,政府每年編制的警察員額如果夠用,就不會出現有警察加班時數超過100個小時的情況發生,反年改抗爭,台北市警局就有1100人加班超過100小時,近外勤的3成。
警察勤務條例第15條規定,警員每日勤務「以八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之」、每週應輪休全日二次。目前並沒有規定去解釋什麼才算「必要時」,使得各縣市警察機關往往自行解讀,將警員的工時從法定8小時,常態性延長到每班12小時,導致員警過勞,無法維持基本家庭生活甚至基本休息。
警察生活正常化
追根究柢,六都並不是拒絕警政署撥補新進警察人力進駐,而是卡在會造成地方政府額外的財政負擔,要解決這個問題很簡單,只要中央政府撥款補助,但此舉只是把財政負擔的壓力從地方丟回到中央。未來幾年,警察和老師退休年齡往後延,各縣市的人事費用仍然大幅增加。
過去幾年,外交及建設上沒有成效的經費,可以多養好多警察,不用讓他們超時上班。主事者不妨趁此提高各縣市警察員額,好好利用這些多出來的人力,改善基層警察的工作環境,減輕勤務壓力,讓警察的生活作息正常化,才是正本清源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