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配偶定義」 羅馬尼亞投票率低

蔣濬浩 2018/10/07 18:17 點閱 13951 次
羅馬尼亞於6、7日就憲法中的「配偶」是否定為一男一女舉行公投。(photo by The white house)
羅馬尼亞於6、7日就憲法中的「配偶」是否定為一男一女舉行公投。(photo by The white house)

【台灣醒報記者蔣濬浩綜合報導】羅馬尼亞於6、7日就憲法中的「配偶」是否定為一男一女舉行公投。但截至6日為止,只有5.72%民眾參與,僅占通過門檻30%的五分之一。但5日民調指出,有高達九成民眾支持改革,因此公投仍可能於7日通過。歐洲議會聯署致信羅馬尼亞總理登奇拉,抗議此項公投已違反基本人權。

羅馬尼亞現行憲法中規定「家庭建立在自由意志下的配偶,他們享有完全的平等,以及對子女的教育、撫養義務。」而民間團體「為家聯盟」日前發起公投,收集近300萬羅馬尼亞人簽署,希望能將憲法中的配偶定義為「一男一女」。

美聯社》報導指出,羅馬尼亞公投法規定,民眾的公投參與率要超過30%,公投才算通過。根據6日羅馬尼亞的中央選舉局表示,目前僅有5.72%的選民於6日參與公投,僅達門檻的1/5。但《路透社》指出,根據5日的一項民調顯示,有高達90%的羅馬尼亞人支持此一變革,因此,仍有極高的機率在7日成功達標。

根據《CNN》報導,超過40名歐洲議會議員致信給羅馬尼亞總理登奇拉,信中內容控訴:「這項公投將傷害到單親家庭、未婚家庭、隔代教養家庭與同性伴侶家庭中的孩童。公投中所提出的價值並不值得承認與保護。」聯署信件表示,此次公投內容是公然鼓勵對LGBT的仇恨言論,已嚴重違反歐盟人權法中的基本權利。

雖然「為家聯盟」正推動修憲公投案,但前政府官員,同時也是「為家聯盟」的主席喬治烏告訴《英國廣播公司》:「LGBT的權利與需求並不會有任何改變。」喬治烏指出,羅馬尼亞已於2001年將同性戀除罪化,而這項權利並不會因為修訂憲法而有任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