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禮拜前才知道亞亞是誰,但現在她變啞啞了。既然她不能說話,那就請教大家幾個問題:
1,她說了不該說的話,被驅逐出境。如果一個中華民國國民,說了同樣的話,會有什麼後果?是不是會被關起來?如果他們沒事的話,那是不是表示我們歧視陸配?
2,武統不能說,那可不可以說文統或和平統一?既然結果都一樣,是不是文統也不能說?
3,電視上一天到晚有名嘴在講支持敵對勢力的言論,他們的影響力遠遠大過亞亞,為什麼他們都沒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她是陸配就欺負她,很多人表面上不講武統,可是繞個彎還是講統一,那不是一樣嗎?
我這裡並非討論亞亞的發言,而是想為所有外籍配偶和陸配講幾句話。不管他們是為了愛情或生活,只要嫁到台灣成為合法居民,就都是我們的一分子。或許他們來自一些較為貧窮的東南亞國家或對岸,或許他們的腔調和文化背景和我們不太一樣,這又有何妨?
我們應該對她們有更多的理解和包容。在目前台灣屬地沙文主義的氛圍下,她們非常弱勢,在新聞上經常看到他們被不公的對待。
亞亞的發言是否違法,由法院決定,不必由人民公審,在網路上對她的侮辱謾罵,要他滾回去的言論大可不必。陸配和外配們也是我們的姊妹,應該享受和一般台灣人同樣的權利,不能因為他們來自別的國家而受到不同的待遇。你說是嗎?
迴響:
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1.言論自由的範疇是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如果言行會對他人造成傷害,那就要負起相關責任。例如:言語騷擾、言語霸凌、言語恐嚇等等。
2.武統言論相當於恐嚇,舉例來說:如果有人說要拿刀槍去老師家搶劫,相信老師會立刻報警,而不是說他有言論自由。
3.主張和平統一,目前是沒有違反台灣的法律。
4.這位「亞亞」並沒有台灣身份證,她的居留權是行政裁量權,既然她有威脅人民安全的言論,取消她的居留權,也是行政機關可以做的,並沒有歧視問題。
與非本國國民應有區別
台灣的法律確實對本國國民與非本國國民在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方面有所區別。要不然也不會有《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這就是針對來台的大陸人士,設定了一些特別的規範。例如,若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政府確實有權依法廢除其居留許可並驅逐出境。而本國國民即使涉及類似行為,處理方式則可能是刑事審判,而非驅逐出境,因為國家無法剝奪自己的國民的居住權。
這種區別在國際間也並不罕見,許多國家都會對外國人士或特定身份人士設有較嚴格的安全審查與限制。
綠卡非公民!
一、如果有一個人沒有任何一國公民只有該國綠卡,他也有該國公民小孩,若
1.整天在抖音說要殺該國人
2. 整天說要在恐怖攻擊
3. 整天說要拿飛彈炸該國
他會被遣返嗎?
嚴重度3>2>1,我覺得1就該被遣返了,陸配與否是獨立事件。
一個人擁有公民和拘留權本身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就不同了,例如台灣男生要當兵。
二、除非修法要不然現在就是有法院依據,持有美國綠卡整天在抖音說要殺川普會不會被美國遣返?我相信會。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間,不許可其再申請:四、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三、因為他們是公民享有最高等級的言論自由,有人會說不公平,但依據權利義務原則,看似不公平都是公平的。
只能送客
- 你如果不是我國國民,卻利用所謂言論自由發表鼓勵敵國攻打我國,或者支持恐怖行動的言論,我們只能送客了。
- 99.9%的陸配都是真的愛台灣,願意認同台灣的主體價值,他們會被像亞亞這種假陸配拖累!如果不處理這幾顆老鼠屎,對這個群體是不公平的。
- 為什麼說是假陸配,因為這些人一手拿統戰部薪水,一手拿小粉紅抖內,賺得盆滿缽滿。
- 如果不處理的話,像是美墨邊境的走線,馬上成為一個產業鏈,當然成為國安的一大問題! 亞亞不是中華民國國民,他只是有居留權,居留權不是right 而是privilege,privilege是可以依照各種情況取消的,例如這次亞雅鼓吹武統,也就是鼓吹解放軍發動戰爭,殘害台灣人民,所以政府依法取消亞亞的居留權,遣送出境。
我們其實滿人道的,沒有將他判刑入獄,而只是請他離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