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遭控侵犯隱私 科技的過度依賴(20180823-嚴震生)

醒報編輯部 2018/08/23 12:20 點閱 14605 次
有人指控google能知道使用者的智慧型手機所在地,等於有點被侵犯到隱私。(photo by flickr).jpg-1
有人指控google能知道使用者的智慧型手機所在地,等於有點被侵犯到隱私。(photo by flickr).jpg-1

主持人:林意玲(台灣醒報社長)
與談人:嚴震生(政大國關中心美歐所研究員)
文字整理:進傑

主持人(以下簡稱問): 最近Google 這個社群網路公司被控告其追蹤手機用戶資訊,其實我們都知道,現在這些大的社群媒體,不管是臉書、google、youtube 等等, 其實對於使用者的隱私權都引起非常多爭議,如果我們使用它們的東西,他們就可以反向操控我們,特別是當它是免費的情況。現在谷歌被控告追蹤手機用戶,甚至有民眾提出集體訴訟, 嚴老師如何看這樣的問題?

谷歌侵犯隱私

嚴震生:首先我覺得過去大家上臉書或是使用手機都是自己的選擇,但並不完全希望他的紀錄被追蹤,或是行蹤被掌握。Google 被指控它的追蹤系統太強,恐把這些資訊賣給其他的廣告商使用,讓他們可以從這些客戶身上取得商機,這是google 跟臉書面臨最大的挑戰。

現在很多民眾認為,使用手機並不代表我過去所有紀錄全部被google 收錄起來,所以要求google 改善。後來有人指控google 能知道使用者的智慧型手機所在地,等於有點被侵犯到隱私,我們不管走到哪裡他們都知道,那未來是不是也會去查我們的一舉一動?

即使今天關閉了手機,所有地點的紀錄還是在那裡,這才是讓美國民眾感到不安的地方,因為美國畢竟是一個很注重隱私的國家。很多人過去擔心政府,如同《1984》那部小說所寫的「老大哥」,政府無所不在,能夠知道人民的一舉一動。還有黑人影帝威爾史密斯演的《全民公敵》,就是反映這種情況,政府可以透過衛星知道我們所有的行蹤。

現在不需要用衛星了,只要通過手機或是上臉書就可以掌握我們所有行蹤或嗜好。大部分的人認為假使今天谷歌刪掉了我們過去在不同地方的歷史紀錄,應該要讓大家能夠安心使用,可是現在發現即使關機了卻無法完全隱藏紀錄,谷歌還是有辦法追蹤。

政府與企業的追蹤

谷歌說手機上可以關閉「所在地點歷史功能」,並不會影響到其他的定位服務,但還是一樣被追蹤下來,這等於是谷歌說謊,讓許多民眾不滿, 才會出現這樣的訴訟。我們的行蹤會被掌握,這可能不是出於政府的本意,但政府可能會強迫這些高科技公司把這些資訊交出來,特別是防止一些恐怖分子取得,也是為了國家的安全犧牲了個人的隱私。

谷歌這個行為就讓我想到現在大陸監視器的功能和大數據,還有所有的交通系統都需要出示身分證,等於大陸現在對老百姓的掌控也有點像《1984》的「老大哥」政府了。

之前有一個英國的記者想利用換裝逃避中國大陸的追蹤,但只要被追蹤上,在6 分鐘內就能馬上知道他在哪裡,他所有行蹤都被掌控。我也發現大陸現在也明顯地在使用高科技捕捉犯罪事實。有人說這可能對政府的管理帶來好處,但確實也侵犯到很多人的隱私。

所以我們再回頭看谷歌的情況, 一個是來自民間、大陸方面則是來自政府,但是每個國家的人其實都不是很喜歡隱私被侵犯。但不管是使用手機、電話或是上網,這些確實都會留下紀錄,除非你能不碰這些東西,你的住家附近也沒有監視器,你的行蹤才可以完全不被掌握,否則今天不管是民間或政府都能夠掌握到我們個人的隱私,我覺得這是未來必須接受的「不願承認的事實」。

問: 我們這裡可以歸納出幾個重點。第一、政府本來就想盡辦法要掌控人民的行蹤,尤其是獨裁政府。第二、即使是民主政府依然為了治安或是情治的需要,至少是追蹤壞人的行蹤。第三、現在google、臉書這些社群網路已經壯大到富可敵國的程度, 它們手上的資料多得不得了,所以他們不管是用在商業的運用,或是賣給政府,或是跟政府之間有祕密交易, 都有可能出賣所有用戶的隱私權與權益。

如果從這個角度看,用戶是屈居弱勢的,我們完全沒有力量去跟這些大公司談判,而事實上我們也已經相當程度的成癮了,被他們掌控很難擺脫了,我們不可能不用手機,也不可能不出門,總之我們所有隱私對這些科技人而言等於是透明的。
這種情況如嚴老師所說,除非我們不用,另一種方式是我們至少要坦蕩蕩不怕別人看,或是有些東西恐怕不能用現代化科技的方式去傳送,否則是否可能遭遇很大的災難?

過於依賴科技

嚴震生: 確實,最近在聯邦法院提出的訴訟案若成功,或許會讓這些社群網站的大企業稍微收斂一些;但還是沒解決最基本的問題,我們太依賴現代科技,現代科技幾乎可以定位到我們所有的行蹤。

如果像主持人講的,很多人都說我是坦蕩蕩,但是有些人可能不願意讓別人知道他的隱私,可能有些人天生是禿頭,每天要戴假髮出門,他以為沒人知道,但是他沒想到這個行為可能就會透過家中未關的電腦攝影機傳出去。所以並不是只有犯罪的人才需要擔心他的隱私,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隱私。

有些政治人物,在不太接受抽菸的環境與國家中,就要躲在一個地方抽菸,照樣被監視器照到,這些事情本來並沒有犯法,有些隱私不想被別人知道的卻被高科技公司掌握,這才是大家比較擔心的部分。

缺乏了安全感與舒適感,覺得總是有人在看著我們,當然我們不是要做壞事,但是卻覺得自由受到了侵犯。

問:嚴老師覺得這個訴訟案有沒有可能勝訴,或是這種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方式有效嗎?

懲罰性賠償

嚴震生:我覺得會讓他們接受一些懲罰性的賠償,當然一定是參與集體提出訴訟的人才有,假使是我們這些一般的民眾加入這個訴訟可能也拿不到賠償,只有一部分的人可以獲得賠償。

我相信今天即使判決谷歌或是臉書公司敗訴的話,這個金額可能也不會很多,但至少可以讓他們收斂一些, 但是我還是懷疑它們既然有這樣的資料,怎麼可能不拿來當商業使用?在商言商,這是很難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