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致癌高血壓藥 立委:修法重罰

蔡岳宏 2018/08/07 16:08 點閱 13463 次
立委邱泰源7日立法院舉辦劣質藥品記者會。(photo by 蔡岳宏/台灣醒報)
立委邱泰源7日立法院舉辦劣質藥品記者會。(photo by 蔡岳宏/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蔡岳宏台北報導】高血壓藥含致癌物事件連環爆,立委提修法重罰!針對台灣藥廠進口中國致癌原料藥事件,立法委員吳焜裕7日於記者會上表示,目前《藥事法》並無針對醫藥含致癌物進行規範,他將修法納入並加重刑罰,也籲請食藥署下架藥物、停發藥證。針對服藥民眾的健康是否受到影響,吳焜裕也強調,食藥署應主動追蹤,而非被動等待病人通報。

修法管制藥物致癌物

中國浙江華海製藥公司日前發生高血壓原料藥,含動物致癌成分的不純物「N-亞硝基二甲胺」(NDMA)事件,歐盟藥政管理單位推論,該致癌物產生原因可能與製程相關。食藥署組長祁若鳳表示,食藥署已經徹查71張該原料藥的許可證,發現該原料藥使用於我國生達化學製藥公司的4項藥品。已將出貨約2421萬顆高血壓藥進行回收,並通知健保署注意民眾是否有不良健康事件。

「許多藥廠為了進口比較便宜的原料藥,不顧病患健康,應該重罰。」但吳焜裕指出,目前《藥事法》並無針對醫藥含致癌物進行規範,僅第9條規定藥物不得含污穢物與異物,而第21條規定的罰金也僅有10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吳焜裕表示,「若是新藥研發過程中發現致癌性,就不會繼續開發下去。」,此次原料藥致癌事件非同小可,他會修法納管並加重罰則,並籲請食藥署取消相關藥廠的藥證。

對此,祁若鳳回應,該原料藥的許可證已取消,目前該原料藥無法入關,藥廠必須提出新的改進措施 或更換新的原料藥,確保藥物安全無虞才能重新輸入。此外,這次的致癌物NDMA在國際上並無規定有檢測的必要,也無檢測方法,故食藥署領先全球建立「N-亞硝基二甲胺」檢驗方法,並公告於網站上供各界參考引用。

應主動追蹤病人健康

針對服藥民眾的健康是否受到影響,健保署專門委員黃兆杰表示,健保署已第一時間把相關資料放在醫界平台供醫師、醫院參考,若病人因原料藥受影響,有急需看診的需求,健保可以優先處理。祁若鳳也表示,已請健保署建立不良反應通報系統,若民眾因服用致癌藥物出現不良症狀,應主動通報就醫。

「此次致癌原料藥可能導致肝癌,肝癌屬於是慢性疾病,等到病人發現身體不適,早已來不及。」 吳焜裕強調,肝癌不像中毒事件可以馬上提出救濟,食藥署應該利用健保資料庫主動進行流病調查。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趙堅也向食藥署喊話,希望政府能更快發現致癌藥物的問題,給醫生與人民無憂無慮的醫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