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要求政府 全面評估台灣軍力

宋秉謙 2018/08/02 17:54 點閱 13961 次
美國提供技術, 台灣自行建造的巡防艦班超號(取材自海軍司令部)
美國提供技術, 台灣自行建造的巡防艦班超號(取材自海軍司令部)

【台灣醒報駐美記者劉屏華府報導】美國國會1日通過下年度《國防授權法案》,明文要求美國國防部全面評估台灣的軍力,尤其是台灣的後備戰力。法案也要求美國協助台灣構建非對稱戰力,以強化台海安全。法案並建議美國派遣醫療船訪台。

建議美台聯合軍演

參議院1日以87票對10票通過《2019會計年度國防授權法案》(NDAA 2019)。眾議院已在7月26日以359票對54票通過此案。法案第1257條強制規定美國行政部門應採取各項友台措施,第1258條則建議美國與台灣聯合演習。

第1257條規定,美國應強化台灣的軍力戰備,「(美國)國防部長經與其適當之台灣對口諮商後,須對台灣的軍力進行全面評估,尤其針對台灣之後備軍力為然」。評估內容包括:一,人員管理及軍力發展,尤其針對後備部隊。二,招募、訓練及軍事計畫。三,指揮、管制、通訊及情報。四,科技研發。五,國防物資採購及後勤。六,戰略規劃及資源管理。

此一條款並規定,法案生效後一年內,美國國防部長經與國務卿諮商後,須向國會提交報告,說明上述的「全面評估」內容;美國行政部門並應根據評估結論,落實各項建議事項,包括擴大兩軍資深層級之軍事交往及聯合訓練、支持美國對台軍售及其他裝備移轉,「尤以發展不對稱作戰能力為然」。

在「國會意見」方面,第1258條指出,《台灣關係法》及美國對台「六項保證」均為美台關係之基石;美國應強化與台灣之防衛及安全合作,支持台灣發展亟需之「有能力、準備就緒及現代之防衛軍力」;美國應經由軍售、商售及產業合作,強力支持台灣獲得防禦性武器,「並著重不對稱戰力及水面下作戰能力」;美國應及時檢討與回應台灣提出之軍購需求,以改善對台軍售之可預測性。

考慮醫療船訪台

此外,國會建議美國國防部長推動下列事項:一,與台灣進行實戰訓練及軍事演習之機會;二,依據《台灣旅行法》推動雙方資深國防官員及將領之交流;三,擴大在人道協助及災難救助方面之合作;四,考慮派遣一艘美國醫療船訪問台灣,做為年度「太平洋夥伴」(Pacific Partnership)任務之一部分,以改善災難應變計畫及整備作為,並強化美台合作。

我國駐美代表處表示,《國防授權法案》展現了美國國會長期以來對台海安全的關注與堅定支持,駐美代表處表達誠摯感謝與敬佩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