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傳下月審議 港記協批違憲

陳玨明 2018/06/21 17:28 點閱 13007 次
香港記者協會認為,將來若有人在香港侮辱國歌並不會被當局警告,而是被檢控。(photo by 香港電台)
香港記者協會認為,將來若有人在香港侮辱國歌並不會被當局警告,而是被檢控。(photo by 香港電台)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在香港極具爭議的《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日前才於立法會粗暴通過,另一同樣爭議極大的《國歌法》亦山雨欲來!香港無綫新聞引述消息,指香港行政會議最快下周將討論《國歌法》草案,再如期於下月提交立法會,同時透露草案內容傾向寬鬆。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公開意見書,認為「國歌建議」一旦落實,將產生寒蟬效應,而《國歌法》本身亦有違反《基本法》之嫌,建議罰則較大陸更為嚴苛。

草案內容傾向寬鬆

港府早前公佈《國歌法》本地立法建議,並預告7月交香港立法會作首讀。根據無綫新聞20日引述消息來源,透露香港行政會議最快下周將討論《國歌法》草案,並如期下月提交立法會。

至於草案內容方面,消息指會傾向寬鬆,不會就個別字眼作解釋,將以法庭裁決作為案例,但條文將列明,中學及小學須要教導學生唱國歌。而香港青年對國歌喝倒彩事件,一直被北京高度重視,更有建制派嚴厲批評認為需要從嚴處理。

消息引述指,未來立法後將可能被視作「貶損」國歌行為,然而法例卻又不會列明何謂「貶損」或「商業用途」,但會列明罰則。

另一個一直備受關注的焦點是二次創作,對國歌歌詞、曲譜竄改,或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情況,據悉最高刑罰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但消息人士指,草案內容將傾向寬鬆,但何為寬鬆卻未有詳細交代。教學生唱國歌方面,條例亦只列明中小學須教學生唱國歌,但不會仔細寫明如何教導,以至何謂教好及相關罰則問題。

違反基本法?

香港記者協會19日發表〈對《國歌條例草案》建議內容之意見書〉,認為《國歌法條例草案》有違反《基本法》之嫌,憂慮「國歌建議」一旦落實,將產生寒蟬效應,且「國歌建議」存在灰色地帶,未有釐清傳媒登載侮辱國歌行為時的法律責任。

記協指出,「國歌建議」並不符合《基本法》第39條第二款的規定,即限制表達自由須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9條的嚴格規定,包括此等限制表達自由的罰則既非必需,亦超出適度範圍,特別是根據國際公認標準,刑事化不應為避免執政當局尷尬而立法限制表達自由。

另一爭議是在現行法例下,除了一些法律明令不能報導的內容,傳媒主要有誹謗或淫褻兩條紅線,貶損或侮辱國歌則無先例可援,「國歌建議」未有因應香港情況給予媒體應有保障,亦未有列明任何免責條款,保障傳媒在登載可能違法行為時不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