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美班機攜帶粉狀物 不得逾350毫克

藍苡瑄 2018/06/19 21:06 點閱 13109 次
民航局空運組副組長戚培芳19日表示,從6月30日起,搭乘赴美班機旅客不得隨身攜帶大於或是等於350毫升的粉狀物。(photo by藍苡瑄/台灣醒報)
民航局空運組副組長戚培芳19日表示,從6月30日起,搭乘赴美班機旅客不得隨身攜帶大於或是等於350毫升的粉狀物。(photo by藍苡瑄/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藍苡瑄台北報導】旅客想攜帶粉狀物飛往美國,要注意不得超過350毫克。為了配合美國國土安全部運輸保安署(TSA)要求,強化飛美航班保安控管,民航局空運組副組長戚培芳19日表示,從30日起搭乘赴美班機旅客,隨身攜帶大於或等於350毫升的粉狀物,除了經過航空公司檢查過非屬危險或危安的藥粉、嬰兒配方奶粉、人類骨灰外,都不得攜帶進入客艙。

為避免國際恐怖攻擊,TSA於5月30日發布保安緊急修正法令,加強對飛美航班旅客隨身攜帶大於或等於350毫升的粉狀物(約為可樂罐大小)進行檢查。我國為配合該法令,中華、長榮及聯合航空公司將於6月30日起,在桃園國際機場登機門前,針對飛美班機旅客所攜帶的粉狀物進行抽檢,提醒旅客將大於或等於350毫升的粉狀物放於托運行李當中,至於免稅店購買之粉狀免稅商品,經過免稅店妥善密封於保安袋內,則可攜帶進入客艙。

「粉狀物是指固體被壓縮碾碎成乾燥粉狀東西,像是粉餅、洗衣粉也算是粉狀物,」戚培芳表示,在登機門前被檢查到藥粉、嬰兒配方奶粉、人類骨灰以外的粉狀物,大於或是等於350毫升的粉狀物,經由安檢後沒有安全疑慮,可以放進行李箱託運。為避免延誤搭機時間,提醒旅客早到機場報到劃位手續搭機,若有其他疑問可以洽詢所搭乘的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