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年改引訴願潮 兩教團不同路

楊蕓 2018/06/18 13:49 點閱 15432 次
全教產辦理教師團體訴訟收件作業。(photo by全教產提供)
全教產辦理教師團體訴訟收件作業。(photo by全教產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針對退休公教不滿年改大砍退休金,兩大教團分別採不同途徑捍衛權益。全教產理事長黃耀南18日受訪時表示,將主張年改違反不朔及既往原則提「團體訴願」,目前已收到5千多份委託書;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則認為,全教產主張的勝訴機率極低,將朝年改砍太多已違反「比例原則」,以及年資補償金不符「平等原則」兩大方向爭取釋憲,盼釋憲成功後,從法律層面改變。

全教產打團體訴願

公教年金改革將於7月1日上路,退休公教人員已陸續收到「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有的老師一砍就將近4萬元,衝擊相當大,連清大榮譽教授李家同都感慨「晚景淒涼」。為彌補年改造成的損失,全教產著手受理退休教師打集體訴訟。理事長黃耀南受訪時指出,考量個人提訴願的裁判費加律師費動輒萬元,全教產決定採「團體訴願」的方式,為退休公教爭取權益。

「從寄發處分書至今一週,全台各辦公室已收到至少5千份委託書,預計7月初提起團體訴願。」黃耀南說,根據規定,退休人員如對此年金改革無法接受,須在收到處分書起30天內,各級教師提出訴願丶公務人員提複審,期限內未提起訴願或復審就代表接受,他也呼籲,各級退休教師把握最後爭取權益的機會,盡快尋求法律救濟。

全教總目標釋憲

另一教團全教總則有不同規劃,理事長張旭政受訪時表示,既然打退休制度訴訟的目標都在最終的「釋憲」,只要有一例判政府敗訴,訴訟人認為是法律疑慮問題,就可申請釋憲,若釋憲能成功,改變的是法律面,每人都適用,非僅限訴訟人,「沒有必要勞動所有退休教師打訴訟,不如就讓教師組織為大家爭取。」

張旭政認為,公教年改砍太多違反「比例原則」,另外因「年資補償金」部分規定,今年6月30日前退休者,可一次全領取,但對於7月1日以後退休者卻一毛都領不到,違反「平等原則」;至於全教產主張的年改溯及既往、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違憲,張旭政表示,依大法官釋字717解釋,政府是可依公益考量修改規定,若以全教產的主張提起訴願,勝訴率極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