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加薪三讀通過 藍委籲提高本俸

譚有勝 2018/05/29 16:53 點閱 18838 次
國民黨29日召開記者會質疑,相關草案並未對警消危勞出勤提出配套措施,恐無助於保障基層警消權益。左起為黃昭順、李彥秀。(photo by 國民黨提供)
國民黨29日召開記者會質疑,相關草案並未對警消危勞出勤提出配套措施,恐無助於保障基層警消權益。左起為黃昭順、李彥秀。(photo by 國民黨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警消加薪草案29日三讀通過,基層警消每月可多領1300多元,國民黨隨後召開記者會卻質疑,相關草案並未對警消危勞出勤提出配套措施,恐無助於保障基層警消權益。立委黃昭順認為,警消工作危險程度高,調高警消高危險加給的金額與檢討整體勤務的合理性實有其必要。黨團書記長李彥秀提出附帶決議,包括應提高基層警員的俸點、意外險、檢討警消勤務合理性等,才能真正惠及基層警消。

警消加薪三讀通過

立法院29日進行最後一天院會,攸關警消人員的加薪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修正後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人員最高年功俸額提高一級,由現行500調升至525,調整後每月所得增加1370元;警正三階之俸額再加至550俸點,每月約可加薪1300多元。

國民黨團隨即召開記者會,黨團書記長李彥秀質疑,此項加薪案「看得到吃不到」 ,並未嘉惠所有基層警消人員,且對警消危勞出勤特殊狀況的改善與保障,未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加以解決,只是想舒緩公教年改的反彈,治標不治本。國民黨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部門應提出更具體的解決方案,以加強保障所有基層員警的工作權益。

國民黨提附帶決議

附帶決議包括:修正案實施後半年內,政府需研議提升基層警員俸點、加給及意外險,並提出實施期程;調高警消高危險加給的金額,以顧及第一線基層警消權益;檢討警消整體勤務的合理性,減少行政作業流程及排除不合適勤務種類,避免警消不斷發生過勞導致病亡憾事。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指出,前陣子國道警察與桃園消防員的殉職,對社會衝擊相當大,根據警政署的統計資料,警察人員的平均死亡年齡是69歲,比一般公務人員早10年死亡,近10年來,因公傷亡的警察有8千2百多人、消防人員有1千5百多人,凸顯警消工作危險程度之高,因此調高警消高危險加給的金額與檢討整體勤務的合理性,實有其必要。
黃昭順說,警消超時過勞社會有目共睹。雖然警消有額外的優渥加班費,包括中央的1萬2千元,地方5000千元,但若警消加班不足88小時,可能只領到50或40小時的加班費,對警消極不公平。所以國民黨才會提出附帶決議,以保護警消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