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蘇盈之台北報導】針對日前雲林腎安診所為留住某位長期患者,縱容患者對護理人員施暴,疑似主動湮滅證據、反控受害護理人員服務不當、容許施暴病患指控受害者誹謗,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公會和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6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強烈呼籲主管機關衛福部針對醫療院所與施暴者的共犯行為,加以懲處及檢嚴加檢查。
腎安診所護理人員小祺(化名)向基護公會投訴,在工作過程中遭受到病患的肢體及言語暴力,而診所為保留病患,即稱監視器故障,疑湮滅錄影證據,事後指稱是小祺的服務不佳導致受暴。因此沒有特意隔離受小祺與施暴者,使當事者身心極度受挫,罹患恐慌症。
基護公會理事長吳嘉綾指出,惡劣病患對醫護人員施暴時有耳聞,「103年立法院已修法將醫療暴力改為公訴罪,是針對施暴者行為,但若院方和施暴者形成共犯則無法可辦。」因此向提出衛福部提出訴求,勿容忍吃案醫療院所,並要求院方積極配合檢方調查,為保客源而歪曲事實。
吳嘉綾也提到,《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關於工廠事故,業主應負刑事責任,「醫護工作環境業者也應針對職場暴力或工作人員其他損害,課以刑事責任。」並且勞檢處也應針對職場暴力負起檢查職責,以免腎安診所的類似事件重演。
「衛服部所設立的『護理爭議通報平台』,在申報項目中顯示多為超時過勞的選項,未來也應針對醫療暴力設置專門申訴管道。」另外吳嘉綾也向衛福部提出訴求,希望針對過去1年醫療院所人員所受到的暴力事件展開調查。並建議將醫療暴力列入年度醫療評鑑中,請衛福部認真看待醫療職場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