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服員至少32K 居服聯盟退出小組

貝薈涵 2018/05/03 18:00 點閱 12523 次
陳時中表示,長照給付及支付新制規劃時,是以3萬2千元為薪資基礎。(photo by 貝薈涵/台灣醒報)
陳時中表示,長照給付及支付新制規劃時,是以3萬2千元為薪資基礎。(photo by 貝薈涵/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貝薈涵台北報導】針對長照給付及支付新制從原本平均月薪3萬2千元,改為「至少」3萬2千元,引發許多照服單位因擔心無法負荷而反彈。衛福部部長陳時中3日表示,新制落實已考量中大型長照機構有能力負擔。對於偏遠地區的小規模長照機構,衛福部將補助一位全職照服員的薪資。

今年1月,衛福部推動長照給付及支付新制,全職照服員的平均薪資為3萬2千元,衛福部於4月30日致函給各地方政府的新制內容卻是薪資「至少」得給付3萬2千元(不含勞健保),時薪則至少200元。對此,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以衛福部政策太混亂為由,決定暫停參與行政院長照推動小組。

對此,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要求衛福部給予解釋。陳時中表示,新制在規劃時,是以3萬2千元為薪資基礎,再加上一定比例的加成,希望透過各照服單位相互競爭,可以在此基礎上提高薪資。但3個月以來,衛福部發現勞資雙方資訊不對等,許多照服員反映無法領到3萬2千元的薪資。因此,才會出此政策,讓勞方獲得應有的待遇。

衛福部是否提供輔導方案?陳時中表示,從5月開始,衛福部提供3至6個月的輔導期,若各單位對支付標準有疑慮都可提出。他也補充,中大型長照機構是有能力給付每人3萬2薪資,但對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的小規模機構,衛福部將補助一名全職照服員的薪資,減輕機構的負擔。

另外,針對目前衛福部推行的分級醫療、醫師納入勞基法等政策,醫院評鑑項目並沒有納入考量。立委林靜儀質疑,醫院評鑑過於重視細節,並沒有與衛福部的政策並行。對此,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董事長林啟禎回應,下階段的評鑑會再加強修正並調整方向,將勞基法、分級醫療等納入考量。

林靜儀提到,有些醫院評鑑通過後,卻爆出護理師超時工作的消息。「在評鑑當天,急診室都不會有患者躺在地上、手術室也被整理地很乾淨,若要透過評鑑委員會去檢查,是查不出問題的。」她建議,醫策會應與勞動局合作,更實際地監督醫院執行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