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醫護人員過勞 醫團:改善護病比

蘇盈之 2018/04/29 17:11 點閱 32369 次
台灣護理產業公會理事長盧孳艷,呼籲政府針對現行《勞基法》和《醫療法》的缺失做適當修正。(photo by 蘇盈之/台灣醒報)
台灣護理產業公會理事長盧孳艷,呼籲政府針對現行《勞基法》和《醫療法》的缺失做適當修正。(photo by 蘇盈之/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蘇盈之台北報導】「改善護病比,是解決醫護人員過勞問題的關鍵!」護理人員多照顧一個病人,工時及工作率所增加的負擔,將提高病人死亡率7%。台灣護理產業公會理事長盧孳艷29日和民間數個醫護團隊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醫護人員過勞問題,落實修改《勞基法》和《醫療法》訴求。

「血汗醫護工會大隊」由數個醫護工會團隊發起,針對《勞基法》和《醫療法》的缺失,提出訴求,要求執政黨完成合理修法,改善醫護人員工作環境,保障病人妥善就醫的權益。包括:推動全國勞檢制度、立法規定醫院設置「薪酬委員會」,使醫院盈餘可以用在增加勞工待遇上、護病比應三班制各自計算。

落實勞工董事督責

為促進《醫療法》第43條,「財團法人醫院應設置『勞工董事』」的規定得以順利通過,」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黃致翰說,財團法人醫院的盈餘不能分配給董事,但透過關係人私下交易,導致醫院成為財團的控股公司。因此呼籲勞工董事修法要真正落實,使勞工董事可以盡到監督責任,而非形式上的修法。

盧孳艷說,「一例一休,促使醫護人員工時過長的狀況得以調整,但卻增加了護病比的比例。」因此仍然無法避免醫護人員過勞的情況,護病比過高,醫護人員因疲勞而無法妥善照料病人,病人的生命安全也飽受威脅,對雙方都是嚴重損害。她也進一步說明護病比的調整,能夠有效改善醫護人員過勞的情況。

現行護病比制缺失

現行針對護病比的補救措施,在「醫院評鑑」和「健保給付」方面,實際的效用並不大。只有「急性病房」的護病比被列為醫院評鑑的必要項目,如非急性病房
,醫學中心的護病比是1:9,若不符合這個條件,就失去醫學中心的資格。

因此「血汗醫護工會大隊」要求「護病比」列入立法,有效控管醫院護病比。例如,加州護病比立法,比沒有立法的費州病人死亡率少11%。以致病人照顧數目少,勞動條件好,護理人員回流率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