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在少子化、省成本的考量下,私立大學聘用專案教師日益浮濫,甚至成為部分私校的主要人力。」全國私校工會22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將專案教師的進用納入法律規範,並明確定義工作範圍。教育部高教司回應,考量每個學校的需求和形態不一,不會限制學校聘用專案教師的上限,如果學校有違法濫用,可扣減獎補助款或招生名額加以處罰,也正思考將專案教師法制化。
對此,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受訪時則說,因學校不得任意解聘教師,加上受少子化影響,有的學校很難保證某系明年還能招到學生,只好聘任無限制聘期的專案教師,或先聘專案,表現好或期滿再轉專任。他認為,教育部頂多能依照教學、研究、輔導、服務等大類別去訂定工作範圍,很難一一細項去制定,不過他也支持教育部應要求學校聘用專案教師時,必須落實與編制內教師「同工同酬」,保障編制外教師權益。
私校聘師派遣化
私校工會指出,「專案教師」是編制外的約聘教師,原是一種派遣性質的短期補充人力,但在少子化、省成本的考量下,目前許多私立大專幾乎不再進用正式的「專任教師」,而以約聘的專案教師取代,導致私大師資有逐漸「派遣化」的現象。
統計至106年3月,全國私立大專院校總計聘任1597名專案教師,約佔教師總數(不含兼任教師)的5.8%,也就是每17名教師中就有一名專案教師。以比例來看,和春技術學院的專案教師佔70%最多,其次是中信金融管理學院50%,崇右影藝科技大學40.4%位居第三。
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專案教師的進用目前無任何法律規範,任用資格與審查程序都無法可依循,專案教師的義務也無任何法律規定,導致他們除了教學和輔導外,還要參與行政工作,工作內容「包山包海」。
教部研議入法
私校公會呼籲,儘速將專案教師的進用納入法律規範,並明確定義其工作範圍、比照專任教師制定法令保障專案教師合理工作條件等,讓專案教師在有尊嚴的環境下安心工作。
「並沒有所謂的『派遣化』,所有老師的雇主都是學校。」教育部高教司轉專委倪周華回應,專案教師是依大學法聘任,目的是希望提升及補充教學研究的能量與人力,「因每個學校的需求和形態不一,針對各校聘用專案教師沒有設定固定的上限或門檻」,如果校方濫用「專案教師」,教育部一定會追查到底,如果發現學校有濫用情形,則可祭出扣減獎補助款或招生名額加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