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針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不免職一案,讓司法體系長期欠缺性別意識的問題再度浮上檯面。性別司改聯盟14日召開記者會,呼籲職務法庭應加入法官以外的外部意見監督,在處理性別議題時,應規範組成成員的性別比例。司法院也祭出改革方案,擬將職務法庭改為「二審制」,也將研議增加性別比的可行性。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涉性騷擾女助理,原本遭職務法庭「免除法官職務」,陳鴻斌提起再審後,改判為「罰薪一年」,引起輿論撻罰。性別司改聯盟表示,可見司法體系從法官、檢察官,甚至是監督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評鑑委員會」,到最終主掌淘汰的「職務法庭」,只要遇到性別相關案件,司法體制就相當容易失靈。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根據《性騷擾防治法》,具有調查性騷擾案件的地方層級性騷擾防治委員會,都有要求女性代表不得少於2分之1,反觀司法院層級的職務法庭,在審理性別相關案件時,卻連最基本的組成員性別比例都付之闕如。她呼籲司法院未來修正《法官法》時,應在檢察官、法官評鑑委會及職務法庭審理性別案件的組成上,納入性別比例的相關規定。
性別司改聯盟提出4點訴求,包括一,強化法官、檢察官評鑑淘汰機制;二,健全司法體系內部性騷擾申訴、調查與懲戒機制;三,確實落實司法人員性別教育;四,立法院應修改《法官法》,讓職務法庭有外部意見加入與監督,並增加性別比例。
針對法官性騷案引發喧然大波,司法院也祭出改革方案滅火。其中有關職務法庭的部分,司法院表示,為使職務法庭的判決更妥適,擬將原本只有一審制的職務法庭改為「二審制」,賦予當事人在不服職務法庭判決時,得循上訴程序救濟;此外,司法院將研議讓法官以外人員加入第一審職務法庭;涉及性別議題的案件,也研議職務法庭成員的組成需合乎一定的性別比例。